2月27日,针对“保洁员捡到2万现金报警后被开除”一事,辽宁省大连市西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情况通报,经查,保洁员宋大姐拾金不昧行为属实,予以褒奖,并协助推荐工作;涉事饭店内部管理不到位,对在事件过程中发表不当言论的相关管理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保洁员宋大姐拾金不昧却被开除的遭遇曝光后,网友纷纷声援宋大姐,将矛头对准涉事饭店。如今当地的通报还原了事情真相,彻底击碎了饭店方面污蔑宋大姐要“私吞”的自辩说辞,终于让“好人有好报”这一朴素的期许落地,结局可谓大快人心。
拾金不昧是传统美德,在找不到失主的前提下,选择报警处理,更是理所应当的正确操作。而且需要注意的是,这不仅是一种道德义务,也是法律义务。
《民法典》第三百一十四条明确提到,“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面对这一笔不菲的资金,保洁员没有选择据为己有,而是报警处理,这种善良诚信的行为,当然不应该遭到饭店的处罚。涉事饭店表示,“没有报警是打算等待失主认领”。虽然目前并没有证据表明饭店想私吞钱款,但因为宋大姐私自报警而额外加罚,无论如何都说不过去。
在网上曝光的聊天记录中,保洁公司的领导称,宋大姐没有资格报警,“分不清大小王不知道给谁打工”。如前所述,拾金不昧而报警,是法律规定的义务,根本不存在资格问题。
其实,在风波发酵之初,涉事酒店完全可以及时道歉,诚恳认错来平息质疑。然而,它却选择了更加恶劣的处理方式——污名化保洁员,用保洁员想据为己有的谎言来补救自己的错误。结果等到调查公布,自然遭到了更大规模的舆论反噬。
对饭店来说,两万元不算是什么巨款,但如何处置这笔钱却能够照见饭店的内部管理,以及是否诚信的问题。一个饭店如果不能善待正直善良的员工,不懂得守卫社会的诚信底线,如何指望它能够服务好顾客?
如今,涉事饭店的管理人员被处理,失业的保洁员宋大姐也得到了有关部门协助推荐工作的关照。让好人有好报,这是应有的结局,更重要的是,它也再次捍卫了拾金不昧这个朴素的美德,让外界看到了坚守美德是能够得到正向回馈的。
或许在一些功利的人看来,捡到钱交给警察,是“很傻很天真”的行为,但越是如此,越应该鼓励类似保洁员宋大姐拾金不昧的行为。它让我们意识到,这个社会有一些善良之人,在拉高着社会的道德水位。(熊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