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完善社会资本投资农业农村指引,加强资本下乡引入、使用、退出的全过程监管。近日,有媒体报道了7家工商企业与江西1个村的投资故事,资本下乡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
乡村振兴离不开多元投入,包括政府投入、金融投入和社会资本投入,相应的理想状态是财政优先保障、金融重点倾斜、社会积极参与。近年来,制造业、房地产、互联网等领域企业纷纷布局农业,成为乡村振兴的参与者。分析起来,资本下乡有的是政策驱动,有的是经营驱动,还有的是乡土情结,但都基于市场法则。其领域也在拓展,既有种养业、农产品加工流通、农业社会化服务,也有田园综合体、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
支持社会资本进入农业农村是建设农业强国的需要。要与比我国户均经营规模大几十倍乃至上百倍的农业强国竞争,必须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在市场经济体制下,资本是带动各类生产要素集聚配置的纽带。资本下乡随之而来的资金、技术、管理、人才等要素正是传统农业所亟需的。当前,农业全产业链明显拉长,农村一二三产业加快融合,工商资本的进入大有可为,尤其是发展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
不过,资本下乡也存在一些问题,应当重视。一些企业急于铺摊子,加上跨界务农,低估了困难和风险,一旦遭遇农产品价格走低而亏损,常不能履行与农民的协议,甚至有“跑路”的风险。一些资本下乡租赁承包地后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存在“非粮化”“非农化”“圈而不用”等问题,影响粮食安全和农业产能。部分地区引入社会资本存在同质化竞争,相似投资项目过多,缺乏农民利益保障机制,对失信违约的惩罚力度不够。
农业农村的主体是农民。有必要规范资本进入农业农村的方式、领域,健全风险防范制度,避免农村出现大资本排挤小农户,避免企业挤压农民增收空间。要看到,鼓励工商资本下乡,鼓励的是适合企业化经营的领域。所谓企业化经营,是企业干起来有优势、有基础的资金技术密集型领域,农民干不了、干不好的产前产后环节。资本下乡当以资本所长补农业所短,以企业所长补农户所短,企业和农户要在产业链上优势互补。
正是基于此,近年来,有关部门出台社会资本投资农业农村指引,明确提出鼓励投资的重点产业和领域,并鼓励创新投融资模式。应当说,不管“红绿灯”如何设置,最终要让市场主体拥有更稳定的预期,知道哪里能去、什么能干,不碰红线底线,不与农民争利,避免违规行为。各地也要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创造良好稳定的市场预期,加强农村社会信用建设,增强社会资本的投资信心。
我国人多地少,宝贵的耕地资源是粮食生产的命根子。对工商企业进入农业的直接生产领域,特别是大规模流转土地的,更有必要做好全过程监管。要健全社会资本通过流转取得土地经营权的资格审查、项目审核和风险防范制度,保障农民利益。甄别有关企业的经营资质,是否具备应有的农业经营能力、资金实力、技术力量等。探索建立土地流转风险保障金,补偿因企业违约而损害的农民利益。无论区县还是乡镇,都不能超越发展阶段搞大融资、大开发、大建设。
总之,在乡村振兴中用好社会资本这支重要力量,发挥其正能量,防范可能带来的风险,是一道必答题。鼓励引导资本下乡是认真的,对资本下乡全过程监管也是明确的。发挥资本下乡的积极作用和为其设置“红绿灯”,都是为了让农业农村更好发展,使企业和农民都能受益。资本下乡理应带动农民而非代替农民,不跟农民抢资源、抢市场,而要用好资源、做大市场。(乔金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