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档电影“开门红”,持续火爆的背后,也有一些问题被吐槽。假期至今,多位市民反映,他们前往影院看电影时,却发现影院不再提供免费的3D眼镜,有些电影院给出的理由是疫情防控要求。有律师认为,电影院应尊重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不提供3D眼镜构成违约。
影院不提供3D眼镜,到底合不合理,这其实是一个老话题了。此前就有很多网友吐槽,影院为了赚这点钱,吃相有点难看。而且中消协相关人员也曾明确表示,影院要求消费者额外购买3D眼镜,是转嫁自身义务。
有些电影院给出防疫或卫生的理由,这当然站不住脚。影院提供的免费3D眼镜是公用,在部分观众看来的确“不卫生”,但不能因此剥夺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正常情况下,消费者不嫌弃可以使用影院提供的,觉得影院的不干净,再选择自带或者购买,而现在的问题是,影院直接将自由选择变成了变相强制购买。
影院不提供3D眼镜,说到底还是出于成本、利润的考量。3D眼镜本身需要成本,长期反复的使用还会造成损耗。改成付费购买,不仅能省去一大笔开销,还能为影院创收。
如果强制影院提供3D眼镜,最终也是羊毛出在羊身上,3D眼镜的成本,一定会摊到电影票等其他地方。但即便如此,也好过影院强行捆绑搭售,卖一张电影票搭一个3D眼镜,让消费者完全没有选择的余地。
不提供免费3D眼镜,不仅仅是吃相问题,还涉嫌违法违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
观看3D电影,3D眼镜是最基本的基础设施之一,影院提供理所应当。将这种义务,以格式条款的方式拆解,将成本转移到消费者头上,加重了其责任,对消费者而言当然不公平。
更何况,电影院在售卖电影票时,对于不提供3D眼镜的做法,也没有明确告知,顶多在APP的购票入口有不显眼或者折叠的小字提醒,不知情的消费者到电影院取票观影时才发现,也就只能付费购买了。强行搭售,又没有充分告知,完全谈不上尊重消费者的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
影院不提供免费3D眼镜到底合不合理,消费者心中其实早就有了答案。现实中很多人没有较真,而是花钱新买一副,无非是不想因为几块钱破坏了观影的心情。所以,大家购买不等于接受这一“设定”,更不意味着电影院可以肆无忌惮地变相强制消费。
影院打着防疫卫生的旗号,冠冕堂皇地兜售3D眼镜,听起来似乎是为消费者着想。但如果真是为消费者考虑的话,那就应该提供多元化的选择,让消费者可以自由选择影院的免费3D眼镜,或者自带、购买,而不是想看电影就必须付费购买。
防疫优化以后,电影市场终于迎来了久违的复苏,但对于电影院而言,要进一步深挖电影市场行业空间,需要做的是充分尊重消费者,是不断优化和改进服务。盯着3D眼镜等蝇头小利不放过,本着能薅一笔是一笔的态度对待消费者,如此下去,如何赢得良好的口碑?如何实现健康有序的长远发展?(熊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