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江苏省苏州市以创建国际湿地城市为契机,不断优化湿地保护管理体制机制。目前,全市湿地资源主要分布的各县级市、区均成立了湿地保护管理专门机构。
2009年,苏州市成立了全国地级市首家独立建制的湿地保护管理站,承担全市湿地保护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截至目前,全市已建成湿地公园21个,划定湿地保护小区113个,建成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13处、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6处,湿地保护率60%,位列全省第一。全市野生鸟类404种,达到国际重要湿地水禽数量标准的湿地有15块。
2023年,苏州市召开专题会议,明确各市、区要通过多种形式落实湿地保护管理机构和人员,加强湿地保护管理机构建设,并将此纳入苏州市申报国际湿地城市工作方案。经过体制机制优化,苏州市湿地保护管理站编制数增至21个,张家港市、相城区、吴江区、太仓市、吴中区和昆山市先后在林业主管部门下属事业单位增挂“湿地保护管理站”牌子,并明确了湿地保护管理具体职能。(毛秀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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