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济南市将野生动物保护纳入林长制工作绩效评价范围,压紧压实各级林长野生动物保护管理责任,加强执法管理、加强疫源疫病监测与防控、加强野生动物救助、加强科普宣传等多措并举,保护野生动物安全。目前,全市共有陆生野生动物192种,其中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58种。
济南市建立了林业、农业、公安、市场监管等7部门联席会议制度,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解决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中出现的突出问题典型事件。每年对全市范围内的野生动物人工繁育企业、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站、野生动物收容救护单位和各区县野生动物主管部门开展10余次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以“清风行动”“网盾行动”为契机,联合公安、市场监管、自然资源、黄河河务等部门开展野生动物保护行政执法检查,严厉打击乱捕滥猎、无证人工繁育、非法交易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破坏野生动物栖息地等违法犯罪行为。林业、公安、检察等部门相互配合,做好行刑衔接,有效遏制了违法犯罪行为。
全市科学设置野生动物观察点、巡查路线和监测样地,加强对重要野生动物集中分布地和鸟类主要繁殖地、停歇地、迁徙走廊带及相关环节的疫情监测。监督指导7处省级监测站开展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工作,每年完成人工巡护监测700余次。按照监测报告要求,每处监测站在国家直报系统完成日报180余次、周报27次。
为提高野生动物保护治理能力,依托济南市公园发展服务中心动物园工作部和济南翱翔猛禽救助中心2家收容救护单位,每年收容救护红隼、天鹅、夜鹭等野生动物400余只,救护成功率达80%以上。通过开展济南市陆生野生动物资源调查,掌握了全市陆生野生动物种群的数量、结构、分布等情况,为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工作提供科学依据。同时,高度重视12345热线反映的涉野生动物保护管理相关问题,指派专人解答,平均每年回复热线信息近300件,群众满意率为100%。为提高全民保护意识,济南市利用“爱鸟周”“世界野生动植物日”“野生动物宣传月”等重要节点,宣传相关保护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