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林草种苗发展“十四五”规划》近日出台,规划到2025年,全省种质资源保护利用制度基本建立,林草种苗事业迈入高质量发展新阶段。
规划以提供品种对路、质量优良、数量充足的林草种苗为目标,加强种质资源保存库、良种基地和保障性苗圃基础建设,引导建设种苗交易市场、种苗龙头企业和种苗知名品牌,建立健全种苗补助、种苗质量追溯和种苗育繁推一体化机制,努力提升林草种质资源保护利用能力、育种创新能力、种苗生产供应能力、市场服务监管能力和种苗企业竞争能力。
吉林省林草种苗发展的主要目标是,到2025年,力争主要造林树种良种使用率达到78%,基地供种率达到96%,林草种子受检率达到98%,苗木合格率95%以上;草品种根据各地区资源禀赋,大力发展乡土草种,力争达到自给自足。林草种苗违法案件查处率达到100%。种质创新取得新进展,选育并通过审(认)定高产优质用材林、高产经济林、高抗性的林草良种品种15个以上。
规划明确“加强林草种质资源保护利用、优化林草种苗生产供应结构、大力提升草种生产供应能力和强化种苗市场监管与服务”等4项主要任务,重点实施继续推进全省林草种质资源普查、完善林草种质资源保存体系等18项重点行动。计划完成建设林草种质资源保存库28处,面积1.8万公顷;建设保障性苗圃30处,区域性林草种子储备库6处,省级种苗信息平台1个,种苗协会和专业合作社50个,区域性种苗交易市场3至4个,健全全省林草种苗服务体系。(魏静 胡佰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