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近日批复《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示范区由上海市青浦区、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浙江省嘉兴市嘉善县组成。《规划》明确了示范区目标定位、空间战略和底线管控要求,描绘了示范区2035年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蓝图,提出了三地在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城乡风貌等方面区域一体化协同的空间措施。
《规划》提出,示范区将紧扣一体化和高质量。实施生态优先、绿色低碳发展,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多中心、网络化、融合式空间发展,跨界协同、一体化发展的空间战略,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中国式现代化示范区。示范区将严守资源安全底线,优化国土空间格局,促进绿色低碳发展。着力扩大蓝绿空间,到2035年,河湖水面率不低于20.6%,森林覆盖率高于12%。依托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推进跨区域一体化空间协同治理。聚焦生态环境共保共治,建设太浦河、京杭运河清水绿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