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宣传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文物局近日联合印发《廊桥保护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系统性加强廊桥保护研究利用工作。
廊桥一般指设有廊屋的历史桥梁,是我国桥梁的一种重要类型。据初步统计,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中共有138座不同类型的廊桥,分布在全国13个省(区)。
行动计划提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正确处理廊桥保护利用与城乡建设、生态保护、旅游开发的关系,充分发挥廊桥在提供公共文化服务、满足人民精神文化生活需求、涵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方面的作用,持续发挥廊桥的社会公共性、开放共享性、精神情感性,让散布在城乡的廊桥活起来、传下去,让廊桥成为所在村镇、县市的“百姓桥”“乡愁桥”“凝心聚力桥”。
行动计划明确,尊重廊桥本体及其附属建筑的原有功能延续和利用,对交通、集会、展陈等使用功能,加以引导规范。利用廊桥本体、附属文物建筑、所在村落既有建筑、当地现有的廊桥展示馆、木拱桥营造技艺传承所等,对廊桥文物及相关传统文化进行陈列展示。鼓励将廊桥及其周边建筑物作为乡村公共活动和文化中心加以利用。鼓励在廊桥集中分布地区的综合博物馆内设立廊桥专题陈列。探索推广与廊桥相关的主题游径和乡村旅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