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江苏省委宣传部、省文化和旅游厅、省民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文物局联合印发《关于引导非国有博物馆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从健全非国有博物馆制度体系、加强非国有博物馆规范化建设、提升非国有博物馆服务品质、完善非国有博物馆发展保障措施等四方面,引导和推进江苏非国有博物馆健康发展、可持续发展,优化全省博物馆体系布局。《指导意见》自2023年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8年1月31日。
《指导意见》提出,要提高展览水平,引导非国有博物馆做好藏品研究阐释工作,确保展览内容科学准确,支持非国有博物馆联合办展、巡回展览、流动展览、网上展示,提高藏品展示利用水平。要增强服务能力,确保非国有博物馆向公众开放,支持非国有博物馆加强与学校、社区、城市公共空间合作,开展研学活动和个性化定制服务,打造品牌项目。要注重融合创新,鼓励非国有博物馆运用数字孪生、全息呈现、多语言交互等新技术,发展线上线下一体化、在线在场相结合的数字化体验新场景,促进非国有博物馆与相关行业跨界融合,服务城乡文化建设,助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
《指导意见》要求,各地应深化对非国有博物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积极探索多元主体合作办馆模式。同时,要加强差别化帮扶,鼓励各地通过政府购买服务、项目补贴、以奖代补等方式,支持非国有博物馆可持续发展。
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相关负责人介绍,2022年5月,江苏省《关于推进博物馆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出台,明确提出“研究制定引导非国有博物馆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加强对非国有博物馆的规范和扶持。”江苏现有非国有博物馆83家,占全省博物馆总数的24%,是推进文化产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建设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重要主体,但部分非国有博物馆在登记备案、藏品确权、可持续运营、高质量发展等方面尚需进一步完善。《指导意见》的出台,将成为江苏非国有博物馆健康发展的“助推器”和“加速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