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发布《关于组织开展第一批中国特品级旅游资源名录建设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结合各地旅游资源普查进展情况,文化和旅游部决定开展中国特品级旅游资源名录建设工作,梳理好、挖掘好、开发好优质旅游资源,推出更多有内涵、有特色、有品位的优质旅游产品。
通知明确,中国特品级旅游资源是指在空间上相对独立,富有文化底蕴,具有较强旅游吸引力和较高旅游价值,在全国范围内具有代表性或独特性的优质旅游资源。中国特品级旅游资源名录建设以各省(区、市)(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旅游资源普查成果为基础,通过梳理筛选代表中国形象、体现地方特色的旅游资源,系统呈现中国文化之美、自然之美。
通知指出,相关省(区、市)在本区域内普查出的五级旅游资源基础上进行梳理整合,充分考虑旅游资源的完整性,按照中国特品级旅游资源推荐指引及示例要求进行申报。
通知还提出,文化和旅游部将组织评审工作,择优确定第一批中国特品级旅游资源名录。通过多种方式对纳入名录的中国特品级旅游资源广泛进行推介,扩大影响力和知名度;同时在高等级旅游景区、度假区等旅游产品建设中作为重要依据,促进中国特品级旅游资源向高等级旅游产品转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