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是第一生产力、人才是第一资源、创新是第一动力。不久前,山西首批聘用的13名“科技副总”名单对外公布,来自天津科技大学、山西大学、太原理工大学等多家高校的专家教授,分赴省内各企业任职。“科技副总”这种柔性引才机制,有利于推动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四链”深度融合,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加快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
产学研融合是企业科技创新的重要“助推器”。近年来,山西精准对接企业需求、破解企业技术难题、加速产学研融合,持续推进企业“科技特派员”“科技特派团”等项目。为加强科技创新服务,山西省开始尝试为企业选派“科技副总”。江苏、湖北、重庆等地的实践证明,“科技副总”的配备让越来越多科研成果从实验室走进车间、走向市场,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相信这一引才机制的推行,将为企业注入更多科创活力。
责权利分明,才能焕发动力、释放活力。与单向的入企服务不同,“科技副总”要与聘用企业、高校签订《合作协议书》,定位更清晰,责任更明确。比如,“科技副总”采取聘用上岗及不合格退出模式,明确各方权责,量化科研或其他工作任务,每年进行年度绩效评估。聘用期间,企业为“科技副总”颁发聘书、支付报酬,按规定提供人才相关政策待遇。这些细化举措让“科技副总”有更广阔的发展空间和更可靠的保障。
事实上,“科技副总”的诞生,是企业与高校院所之间双向奔赴的结果,是有助于实现“两头甜”的机制创新。对企业而言,“科技副总”带来的不仅仅是一项项新技术、新成果、新工艺,更重要的是连接了强大的资源平台。对高校而言,助力企业科技创新,可以更好推动产学研深度融合和科技成果落地转化。
科技创新是企业发展的不竭动力。要以选派“科技副总”为契机,加快建设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等各类科技创新平台,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着力破解“卡脖子”技术难题,解决科技成果转化中的诸多痛点,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支撑。
(责编:赵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