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近日印发专门通知,部署有关省份在防汛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中大力实施以工代赈,全力支持受灾地区统筹做好灾后恢复重建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
以“工”为载体,兴“赈”之效应。以工代赈,是指政府投资建设基础设施工程,受赈济者参加工程建设获得劳务报酬,以此取代直接赈济的一项扶持政策。以工代赈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解决群众的就业增收问题,要在灾后恢复重建中大力实施以工代赈,努力放大灾后恢复重建“赈”的综合效应。
以工代赈,实现灾后恢复重建与就业有机结合。目前,河北、北京、吉林、黑龙江等省份由防汛救灾进入灾后恢复重建阶段。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8月17日召开会议,研究部署防汛抗洪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工作,要求“抓紧抢修交通、通讯、电力等受损基础设施,抓紧修复灾毁农田和农业设施”,强调“加快推进学校、医院、养老院等公共设施恢复重建”“迅速启动灾毁房屋修复重建”。灾后恢复重建财政资金投入巨大,涉及范围广、工程项目多,就业消化能力强。要在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建设中大力推广以工代赈方式,广泛组织受灾群众特别是脱贫群众和其他低收入人口参与灾后重建项目,实现就地就近就业增收,动员引导更多灾区群众参与项目建设,尽可能多地为他们发放劳务报酬。
以工代赈,实现就业增收与技能提高有机结合。以工代赈,带来的不仅仅是工资收入的增加。国家发改委的通知明确,有关地方要依托以工代赈项目建设积极开展以工代训,提升受灾群众就业技能。要在广泛组织灾区群众参与工程建设的基础上,积极组织务工群众参与以工代训和劳动技能岗前集中培训,充分利用项目施工场地、机械设备等,开展劳动技能实操培训和安全生产培训。有条件的地方,在实施以工代赈的重点工程项目中,可面向农民工、脱贫人口,务工群众中低技能、弱劳力等特殊群体,开展生产技能培训等,提升农村低收入群众依靠劳动增收致富的能力,实现促发展、稳就业、保民生等一举多得的综合效果。
以工代赈,实现当前就业与长期就业有机结合。采取以工代赈等方式,使部分暂时没能就业的务工者有活干、有收入,有助于守护好就业这个最大的民生。灾后恢复重建中,要在国家重点工程项目中大力实施以工代赈,在中央投资专项项目中积极实施以工代赈,在地方各类重点工程项目中全面实施以工代赈,在中小型农业农村基础设施项目中大力推广以工代赈方式,积极拓宽农村低收入群体和城乡就业困难劳动力就近就业渠道。同时,着眼长远,积极开发、合理设置公益性岗位,优先吸纳受灾群众参与工程后期管护,让以工代赈财政资金更直接、更广泛、更长久地惠及脱贫群众,全力兜牢重点群体就业底线,让群众端稳就业“饭碗”。
以工代赈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要在防汛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中大力实施以工代赈,进一步创新工作机制、拓展赈济模式,及时总结提炼可复制可推广的做法经验,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发挥更大作用。(向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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