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郭海威(中国社会科学院新闻与传播研究所助理研究员)
近日,科技部等12部门联合印发《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 加快推动北京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的工作方案》的通知,提出“以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为根本,以支撑高质量发展为主线,以深化改革为动力”。这既是对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的“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的积极落实,也为新时期科技创新发展以及北京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提供了总体思路与实施路径。
近年来,我国锚定科技强国建设和科技自立自强,在科技创新领域不断增强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与协同性,在科技创新体制机制改革方面取得显著成效。新时代背景下,面向高质量发展,更要全面把握科技创新体制机制改革的重要性、必要性、紧迫性与艰巨性,科学统筹、系统协调体制机制改革所涉及的相关核心要素,增强各项要素的协同联动,形成驱动科技创新的强大合力。
于局部而言,着重推进数据、人才、制度、市场、技术等各类创新要素内部的资源优化配置与整合重组至关重要。于整体而言,要着重推进数据、人才、制度、市场、技术等各类要素之间协同创新,强化优势互补,充分激活和释放各类要素创新潜力,形成改革发展合力。
科技创新关涉政府、科技企业、金融机构等多类主体,不同主体在资源配置、市场占领、技术体系、人才队伍等方面存在差异,比较优势不尽相同,如何更好地扬长避短,是深化科技创新体制机制改革过程中的关键问题。深化体制机制改革要统一思想、统一原则,但并非要求模式、目标、流程完全相同,应充分兼顾科技创新所关涉各类主体的自身特质,依据比较优势进行差异化定位,从要素配置、发展方向、发展模式等方面凸显差异性,结合科技创新态势推进改革,力求实现体制机制改革效益最大化。要明确中央与地方、政府与企业、企业与科研院所等主体之间的定位差异,推动实现体制机制改革的不同路径、一体发展,善用“长板理论”,以优势为带动,平衡好科技创新体制机制改革的顶层设计与落地实施、先行先试与全域布局,着力打造推出一批创新能力突出、行业地位超群、竞争优势显著的高水平、专业化、领军型科技创新主体,推动提升我国科技创新整体实力。
科技创新本身具有发展性、动态性与变迁性,其所涉及的资源、环境、制度等要素也都时刻处于动态变化之中,相关政策体系也通过与时俱进地动态调整,以适应和支撑科技创新发展进程。围绕体制机制改革,精准研判、准确预测科技创新发展现状及未来趋向,一直是我国科技创新领域政策制定与调整的重要前提。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战略全局高度出发,对国内国际科技创新所处历史方位与发展趋向进行系统审视与整体把握,指导科技创新领域敏锐感知和捕捉体制机制改革机遇,在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同时,紧跟行业发展趋势,不断开辟体制机制改革新境界,打开科技创新提质增效扩容新局面。今后,面向科技创新新需求、新使命、新目标,聚焦体制机制改革,应继续坚持和弘扬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精神品格,力求做到先知先觉、先行先试,重视成功经验和创新推广,通过及时调整政策布局、优化政策体系,保证科技创新领域始终占据前沿、赢得主动,以期立足新方位、适应新形势、激发新可能、完成新任务。
全球化背景下,深化体制机制改革要充分认识到科学技术的世界性、时代性特征,在国内国际双重视野下推进科技创新体制机制改革。一方面,就科技创新主体而言,要积极参与到全球范围内的科技创新竞争与合作当中,利用全球化带来的科技创新机遇,在国际科技竞合中锻造自己。要有效利用我国的人口红利、市场红利和技术红利,同时善于利用流通于国际市场的先进生产要素,把握好全球化为我国科技创新带来的重要契机,加大走出去步伐。另一方面,就政府而言,应进一步加快体制机制改革步伐,加大改革力度,不断扩大对外开放,通过“引进来”打造优化国内科技创新竞争环境,面向“走出去”提升科技创新作为中国对外战略合作、投资选项的权重,形成顶层统筹、手段先进、运转高效的科技创新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