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微信 注册登录
010-65363526rmzk001@163.com
首页 > 栏目 > 科学 > 正文

从制度上落实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

2023-05-12 11:13:15    光明日报

作者:马一德(北京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中国科学院大学知识产权学院院长)

今年是我们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近期召开的二十届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明确提出,“要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战略性资源支撑,从制度上落实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关键看科技自立自强的进展和成效。只有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从制度上落实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才能增强国家创新体系的活力和竞争力,建设以实体经济为支撑的现代化产业体系,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

固根基,应当加强战略性资源对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的支撑,持续提升国家创新体系整体效能。进入新时代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团结带领我们谋创新、促改革、应变局、开新局,全社会研发经费从2012年的1万亿元增加到2022年的3.09万亿元,企业研发投入保持两位数增长,高新技术企业从3.9万家增长至40万家,我国全球创新指数排名从第34位上升至第11位,如期步入创新型国家行列。同时,也要看到,企业的科技创新主体地位还不稳固,企业科研人员在重大攻关项目和咨询专家组中所占比重偏低。当前,国际科技竞争更趋激烈,我们要坚持系统观念,深化科技体制改革,促进创新资源向企业集聚。首先,在国家战略层面上做好顶层设计和总体谋划,强化企业发展需求与国家、地方战略需求的互动,系统布局政策、资金、项目、平台、人才等创新资源;其次,完善新兴领域的科技成果法律制度,以知识产权制度保障高质量研发;第三,强化企业与国家实验室、研究型大学等战略科技力量的统筹协调和融通创新,培育壮大世界一流的科技龙头企业和“专精特新”“独角兽”企业。

扬优势,应当明确企业作为关键核心技术“攻城锤”的角色,充分发挥企业在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四链融合”中的主导作用。多年来,我国企业在国家创新体系中主要承担技术成果转化的角色,实践表明,由企业来主导科研成果转化过程,是解决成果转移转化周期长、不确定性强、“转而不化”等问题的治本之策。新征程上,我们应推动企业主导的“产学研融合”升级为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四链融合”,形成各类创新主体功能互补、良性互动的协同创新格局。首先,不断优化产业政策,引导科技领军企业发挥规模效应和产业链“链主”优势,支持其牵头组建各创新主体密切协同的创新联合体,找准关键核心技术和零部件薄弱环节,集中优质资源合力攻关,保障产业体系自主可控和安全可靠;其次,发挥“专精特新”企业的战略敏捷性优势和在细分领域方面的技术优势,参与到科技领军企业的创新链和供应链中,打造大中小企业深度融通创新的新型产业生态;第三,发挥企业作为产业共性需求的“出题者”作用,围绕产业链供应链,发展高效强大的共性技术供给体系,构建支撑融通创新的产业平台和场景,推动形成更具韧性的产业链供应链,促进国民经济循环畅通。

补短板,应当多措并举支持企业成为基础研究主体,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集群,更好把原始创新能力转化为产业竞争优势。原始创新能力是我国企业的短板,能否补齐这块短板,将决定国家创新体系整体功能的正常发挥,决定产业体系和产业竞争力的强弱。当前,我国企业开展基础研究、提升原始创新能力的积极性逐步提升,一批科技领军企业已经成为国内众多基础研究项目的主要资助者和组织者。波士顿咨询公司公布的2022年世界最具创新力公司50强榜单显示,我国只有华为、阿里巴巴、联想、京东、小米、腾讯、字节跳动等7家企业上榜,与老牌科技强国相比,我国科技领军企业在数量规模、行业分布和影响力等方面还存在差距。新征程上,强化基础研究前瞻性布局,迫切需要企业成为基础研究主体,充分发挥“出题者”“答题者”和“阅卷人”作用。首先,支持科研平台优先在领军企业设立,围绕人工智能、集成电路、生物医药等领域,加快开发基于5G/6G、工业互联网、区块链等新基建新技术的科技服务平台;其次,通过财政、税收等政策工具,支持新型研发机构和企业总部研究院建设,鼓励企业参与国家重大项目、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和科技平台建设;再次,以市场化的方式激励企业加大研究开发投入,增强企业加大应用基础研究投入的内生动力;最后,以先进制造业集群为依托,推动研发设计、数据挖掘、绿色低碳等现代服务业支撑制造业高端化转型,促进数据要素、新锐技术直接在先进制造业集群内转化应用。

(责编:赵珊)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踔厉奋发 深耕核医学影像
下一篇:南开大学团队发现“擦亮”基因筛选利器

人民周刊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人民周刊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作品中是否有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及/或标有“人民周刊网(www.peopleweekly.cn)”“人民周刊”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图片中明确注明“人民周刊网记者XXX摄”或“人民周刊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人民周刊网或人民周刊)”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联系电话:010-65363526 邮箱:rmzk00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