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两周的紧张谈判,各国近日就一项保护国际水域生物多样性的历史性条约达成一致。该条约为设立海洋保护区(MPA)建立了法律程序,设立MPA是保护至少30%海洋的关键工具。条约还通过加强研究能力建设和建立一个分享海洋生物DNA获得经济回报的框架,使贫穷国家在保护海洋环境方面享有收益。
几十年来,环保组织一直主张保护这些国际水域免受捕鱼、航运和其他活动的影响。但以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UNCLOS)为基础的现有法律框架并未提出保护公海生物多样性的方法。因此,只有1%的公海受到高度保护——主要在南大洋的罗斯海,那里根据《南极条约》建立了一个保护区。许多公海区域在保护之外,包括海山和迁徙动物丰富的地区(如马尾藻海等)。
关于新条约的正式谈判始于2018年,但谈判人员在环境影响评估(EIA)和公海生物产品利润分享等问题上进行了“拉锯战”。这一轮谈判亦进入了“深夜加时赛”。“这就像坐过山车一样。”美国海洋保护研究所负责人Lance Morgan说。
该条约将在60个国家批准后生效,需要3/4的成员国投票才能建立MPA。这比《南极条约》要求的一致通过的门槛要低得多。“没有哪个国家能够阻止世界建立公海保护区的步伐。”皮尤慈善信托基金会海洋治理项目主任Liz Karan表示,各国可以选择退出MPA——比如继续在那里捕鱼,但只有少数几个理由是被允许的,而且任何选择退出的国家都必须采取措施减轻危害。
该条约还为国际间讨论设立了一个新的论坛——缔约方会议(COP),以与代表包括渔业和海底采矿在内的商业利益代表方合作。这可能会降低在捕鱼量大的地区建立MPA的概率,但也可能鼓励人们努力限制商业活动对海洋生物造成危害。“我不知道事情会如何发展。”海洋科学家、独立研究顾问Guillermo Ortu?o Crespo说,“但现在我们有了进行这些艰难对话的空间。”
该条约要求对公海的新用途(如近海水产养殖或利用地球工程捕获二氧化碳)进行EIA。但是环保人士对新的COP没有权力支持EIA或者对开发说不而感到失望。Karan说:“我们本希望看到更多的监管。”世界自然保护联盟(IUCN)高级公海顾问Kristina Gjerde说,EIA将有助于改善海洋管理,“这是一个非常关键的工具”。
海洋生物DNA开发的新药或工业化学品所带来的经济收益如何分享,也一直是争论的焦点。该条约呼吁建立一个数据库,公司或大学必须在其中记录基于公海样本或数据的专利、论文或产品。使用DNA序列或遗传资源的国家则根据使用情况向一个基金支付资金,该基金将用于海洋保护和其他国家的能力建设。
爱丁堡大学海洋治理专家、IUCN代表团顾问Harriet Harden-Davies说,该条约还包括一些条款,将帮助发展中国家探索和利用公海的生物多样性。
目前尚不清楚从未批准UNCLOS的美国参议院是否会支持这项新条约。但是Harden-Davies预计,许多国家将在几个月内启动使该条约生效的相关程序。(文乐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