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怀仁市检察院积极融入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通过落实繁简分流、探索多元治理、强化诉源治理,在依法能动履职中促进“治罪”和“治理”有机结合。
繁简分流,按下治罪“快捷键”
“从抽血到化验,到律师见证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再到开庭,只用了4天时间,既提高了司法效率,也减轻了被告人的诉累。”12月3日,在怀仁市检察院举办的“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座谈会上,律师代表们对该院轻罪治理机制予以充分肯定。
该院联合公安、法院制定相关文件,健全繁简分流、违法所得追缴等机制办法,统一轻罪案件办理标准,规定以法定刑有期徒刑三年以下为标准,由专人负责案件繁简分流,形成以刑检部门30%的力量办理轻罪案件,以70%的力量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刑事检察新格局。
出台《关于加强轻罪治理助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实施意见》,依托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构建以预防犯罪为核心、犯罪分层治理为手段的“一站式”轻罪治理中心,实现对轻微刑事案件“一站式”介入、受案、起诉、审判。
据该院分管刑检工作的副检察长介绍,2023年以来,该院公诉案件速裁程序适用率达52.96%,其中,危险驾驶、交通肇事、故意伤害、盗窃等轻罪案件速裁程序适用率达74.25%,认罪认罚率达86.32%,有效打通“简案快办”“最后一公里”。
矛盾化解,探索“修复性司法”
怀仁市检察院将矛盾纠纷化解工作贯穿于整个刑事办案办理始终,联合公安、法院、司法部门制定开展全流程刑事和解、赔偿保障金提存等配套文件,选派司法局2名金牌调解员参与刑事和解、公开听证,助力矛盾实质性化解。
2022年6月,谢某与韩某酒后嬉戏打闹引发互殴致使韩某左眼眶骨折,经医学鉴定,构成轻伤一级。谢某愿意赔偿韩某,但金额无法协商一致,案件移送怀仁市检察院后,承办检察官组织双方调解。韩某提出由于左眼受伤,工作只能暂停而谢某的赔付仅够医药费用,经过检察官和调解员考量,提出是否能让谢某做工来赔偿韩某,这一提议得到了双方认可,在调解员见证下,韩某签署了谅解书。2023年5月,谢某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
轻伤害案件是轻罪治理中的一大类,多属亲友、邻里矛盾,办理这类案件更重要的是要化解矛盾、修复社会关系,以此实现社会内生稳定。
诉源治理,推进治罪与治理一体化
怀仁市检察院将轻罪治理机制与数字检察相结合,以科技手段提升治理成效。开发数据监督线上平台,研发“非羁码”数字监督模型对非羁押人员智能化管理;设立侦查与检察数据共享室,实时搜集查询各类数据资源;接通市场监督管理、生态环境等20余家单位行政执法数据,做实行刑衔接;研发轻罪热力地图,依托数字平台智能提取诉讼文书,就危险驾驶、盗窃等罪名研发犯罪动态升降图,推进诉源治理。
以危险驾驶犯罪为试运行样本,从平台提取犯罪主体、多发区域、行驶路线、行驶时长等要素划定“重点区域”。针对酒驾多发地,加强道路监管,开展酒驾劝阻、普法教育;针对犯罪主体特征,送法进企业、进驾校、进社区;针对行驶道路,设置安全标语、提醒标识,多维度综合治理,提高犯罪预防精准性、及时性、有效性,为社会治理贡献检察新力量。此外,怀仁市检察院建立了“相对不起诉+公益服务考察”机制,把社会公益服务的考察结果作为检察机关对其作出相对不起诉处理的重要考量因素。
怀仁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闫全书表示,重罪案件往往是极端恶性犯罪,具有偶发性,但轻罪案件具有类型化、社会化的特点,其背后有社会、经济、机制等因素影响,治理好了轻罪,就治理好了社会问题,也就实现了诉源治理。(怀仁市检察院 朱德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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