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助理是人民法院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法官队伍的重要储备力量。健全完善法官助理管理制度,对加强人民法院队伍职业化建设、加快推进审判工作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
今年5月以来,都江堰法院创新建立青年法官助理“集成培育”机制,打破庭室限制,将全院青年法官助理集中管理、集中使用、集中培养、分类考核,墩苗式培养,培养法官助理讲政治、精业务,既会办案、又会办公,既会办文、又会办事,既懂法律、又熟写作,全面了解法院整体工作和审执流程,解决以前法官助理人员分散到庭室、管理标准不统一、职责分工不明确、培养能力单一、职业规划缺失、考评体系不完善等问题。
都江堰法院制定了《青年法官助理“集成培育”机制实施方案(试行)》《庭审文书、信息文稿、改革调研、新闻宣传等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建立了“都法·集成培育苗圃园”,由审管办(研究室)对法官助理进行集中管理,并将法官助理分为若干小团队,实行“团队+个人”工作业绩双比拼,并将相关工作成果等量化上榜,上墙公示,形成浓厚的学习竞争范围。
据介绍,下一步,都江堰法院将完善法官助理考核机制,为每一个青年助理建立成长档案,结合法官助理个人能力特点,个性化定制“培养方案”,全方位提升青年法官助理的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都江堰市人民法院供稿)
(责编:张若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