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生活中,很多人都收到过陌生号码发来的短信,接到过陌生电话,几乎都是搞推销、打广告、甚至诈骗,对方可以准确地说出你的个人信息。究其原因,是不法分子出售了个人信息。近日,成都市郫都区人民法院分别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任某某、李某被控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两案。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任某某、李某在2020年至2021年期间,非法查询车主手机号码信息,并按每条10元的价格出售给他人,分别获利二万余元及一万余元。二被告人后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经法院审理查明,事实与公诉机关起诉指控的事实一致。庭审中,被告人任某某、李某均对指控事实没有异议并自愿认罪认罚。通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最后陈述等,法庭以二被告人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及九个月,并处罚金三万元、二万元,并对违法所得予以追缴。
【法官提醒】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严重危害公民个人信息安全,无论是出售或者购买公民个人信息,都极易引发电信网络诈骗等衍生犯罪。公民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不是不法分子发财致富、不劳而获的资源,不要因眼前利益而触碰法律的底线。也希望广大人民群众在日常生活中,加强个人信息安全保护意识,不要轻易将自己个人信息泄露给他人,让不法分子有机可乘。(成都市郫都区人民法院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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