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微信 注册登录
010-65363526rmzk001@163.com
首页 > 人民视点 > 正文

黑龙江省林区公安局林口分局森侦大队开展冬季木材生产安全检查工作

2023-12-26 16:26:10   

为维护林口林区冬季木材生产秩序,黑龙江省林区公安局林口分局森侦大队及时掌握辖区生产作业形势,抓好木材生产运输等关键环节,坚持打防并举,积极开展冬季木材生产安全检查工作。

 

 

森侦战线及时成立冬季生产安保巡防工作小组,制定具体工作措施,积极对林区安全生产开展预防和巡护工作。工作中,民警深入各林场伐区进行巡护检查,结合涉林案件隐蔽性强、不易发现等特点,及时介入木材的生产、运输等各重点环节,加强对伐区附近的山场、边远山区、林界交汇处的巡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与有关管理人员沟通,分析研究提出对策,维护木材生产、营林生产及林政管理的正常秩序。为预防发生职工群众进入伐区拉烧柴的行为,民警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教育并劝导职工群众要遵纪守法,不私自进入伐区拉烧柴,不私自捡集和超标准拉烧柴,有效遏制木材领域的违法犯罪行为,保护森林资源安全。

截至目前,森侦大队共出动警力20余人次,对11处伐区进行巡护。下一步,森侦大队将加大森林资源监管力度,有效预防和控制林木资源不流失,保持对涉林违法犯罪活动打击的高压态势,全力护航林区生产发展。(黑龙江省林区公安局林口分局供稿)

(责编:张若涵)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大同市平城区人民检察院专题学习《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队伍建设的意见》
下一篇:最后一页

人民周刊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人民周刊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作品中是否有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及/或标有“人民周刊网(www.peopleweekly.cn)”“人民周刊”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图片中明确注明“人民周刊网记者XXX摄”或“人民周刊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人民周刊网或人民周刊)”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联系电话:010-65363526 邮箱:rmzk00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