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落实最高院《关于开展涉民生案件和其他小标的案件集中执行专项行动的通知》,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都江堰法院自12月4日起开展“涉民生案件集中执行专项行动”。
都江堰法院查明,涉及被执行人胡某拖欠37名民工工资执行标的共计210294元的系列执行案件中,执行法官多次传唤其到庭,但其拒不到庭,拒不申报财产。根据前期走访、调查,执行法官获知被执行人经常出没于都江堰市某花店,12月4日清晨,执行法官即携相关工作人员前往该花店周围进行蹲守,拟对拒不履行生效判决且经传唤拒不到庭的被执行人胡某采取执行强制措施,但被执行人胡某在当日并未出现。12月5日,执行法官与工作人员继续在该花店附近进行蹲守,上午11时许,被执行人胡某现身该花店门口,执行工作人员立即对被执行人胡某进行了控制并对其宣读《拘留决定书》《罚款决定书》,决定对其采取拘留15日、并罚款,于当日将被执行人胡某移送拘留所。
12月8日,在一起欠付5案劳务费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传唤拖欠5名民工工资的被执行人何某、王某到庭进行约谈,对其进行释法析理,说明拒不执行生效裁判文书的法律后果,何某当即表示愿意支付欠薪,但其目前的经济状况,暂不能足额支付,只能分期。在此情况下,执行法官立即与5名申请执行的民工进行沟通,说明此系列案的执行情况,最终,在执行法官的协调下,被执行人何某、王某与5名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
据介绍,下一步,都江堰法院将继续努力兑付当事人的胜诉权益,以最满意的答卷回应群众的“急难愁盼”,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都江堰市人民法院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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