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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方正县人民检察院:

以考核为“指挥棒” 助推检察人员能动履职

2023-12-18 17:21:20   

为进一步促进检察官履职水平的提高和工作效能的提升,方正县人民检察院通过对现有考核机制的不足进行剖析,完善以构建更科学、公正、有效的检察人员考核体系,有效引导检察人员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推动干部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着力形成检察人员求真务实、担当实干的良好局面。

压实责任,制定科学合理考核体系

方正县人民检察院组建考评工作领导小组,由“一把手”任组长,办公室设政治部,具体工作开展由政治部负责,案管部门配合每月统计员额检察官和检察辅助人员的案件办理数量。在原有的考评方案和实施细则上,根据“以上看下”标准、政治建设工作等,整合全院各部门考评细则,政治和业务相融合,设定政治素质和业务工作以及民主测评作为基础项共100分,“能力作风”工作和其他类加分项20分,制定了2023年各部门工作目标推进图表,共计考评指标35项,加分指标7项,坚持“考”在平时,运用“挂图作战”+“月考核”方式,每月召开考核通报会议,由部门负责人汇报工作进展,主管领导对工作亮点进行点评,不足之处提出改进意见,院党组成员逐一评分,作为平时累计得分,最后计算平均得分并进行公示,以增加考核的公正性和透明度,避免产生不公平的现象,让部门之间找到了差距、找到了不足,调动了各部门在工作中争先创优的内生动力。采取定期修订和更新的措施动态调整考评细则,分类设置优秀等次比例、制定考评细则后印制征求意见稿发布至各部室,以确保考核体系具备时效性和适应性,评价指标的科学合理、全面客观,符合工作实际。

精准施策,考核细化分类全员覆盖

员额检察官和检察辅助人员对基础性工作案件办理的数量核算基础分值,案件办理质量、效率、效果进行加减分值设置,对办理重大、敏感、新类型等案件,在基础分值上进行叠加。对引起涉检舆情和信访等情况予以减分,对宣传报道社会效果较好的并被其他媒体采用的、代表本院积极参加上级院组织的比武练兵竞赛等活动、亮点工作得到当地政府或上级部门批示表彰等情况分别予以加分,加分项的设置转变“数量为王”的传统考核理念,有效促进检察工作创新发展,引领检察人员担当作为,发挥效果指标的导向作用。为促使小院检察官在“一人多岗”情况下更好地履行职责,方正县人民检察院在考核工作上分类施策,组织开展检察官跨部门考核,取总体履职分数的平均值,这一做法将干与不干、干多干少区分开来,有助于检察官提高协同能力和综合素养。

行政检察人员的考核更加注重结合本职工作,突出工作优势和服务大局上的工作效率和效果指标的充分融合,让考核工作更规范化、精准化,有效增强的干警提升素质能力的紧迫感和主动性,利用考核引导行政人员履职尽责的积极性,整体推动检察队伍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

结果运用,深化落实奖惩导向机制

检察官考核结果的有效运用对于助推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至关重要,方正县人民检察院在考核结果的运用方面:一是将考核结果常态化运用。作为提拔任用、职级晋升、评先选优、绩效发放的重要依据,作为检察官入额退额的参考依据,对表现优秀的检察官给予适当的奖励,激发积极性。此外,对于表现不佳的检察官,应采取相应的惩罚和改进措施,避免简单粗暴地将末位评审仅作为惩罚手段,关注问题的根本原因,并提供有针对性的培训和支持。以推动其改善工作表现。二是制定个性化的发展规划。根据检察人员的考核结果,明确下一步的职业发展方向和培训需求,有助于激发检察官的学习热情,提高其专业水平,增加工作积极性,在考核“指挥棒”作用的发挥下,检察人员更加注重主动学习,参加各种活动的积极性明显提升,工作上更扎实。三是将考核结果作为部门建设的参考依据。通过知识分享和经验交流,促使优秀检察人员为其他同事提供帮助和指导,形成良性的学习氛围,推动了整个检察队伍的凝聚力和向心力。(方正县人民检察院供稿)

(责编:张若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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