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快递企业员工的交通安全意识、法治意识、文明意识,持续提升物流运输从业者“知危险会避险、安全文明出行”能力,12月14日,黑龙江省林区公安局兴隆分局交警大队以第十二个“122全国交通安全日”为载体,组织警力到辖区多个快递驿站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
活动中,交警大队民警针对快递配送员的职业习惯和驾驶特点,通过发放宣传资料、面对面宣讲等方式,向快递配送员普及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详细讲解骑乘三轮车、摩托车、电动车佩戴安全头盔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此外,民警以配送快递发生的交通事故为背景,分析讲解了交通事故发生的原因及造成的危害,提醒快递员在配送快递途中要自觉杜绝交通违法行为,养成遵规守法文明驾驶的良好习惯,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期间,交警大队民警要求各快递企业负责人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意识,严格落实交通安全主体责任,着力完善内部安全管理制度,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快递配送员的交通安全意识,引导员工自觉抵制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共同营造安全、有序、文明、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黑龙江省林区公安局兴隆分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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