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企业之间产生纠纷对薄公堂,法院不仅要判定责任,更要从实际情况出发兑现胜诉权益、疏通化解矛盾。近日,成都青羊法院通过智慧解纷,从“强制执行”到“能动执行”,守护了区域营商环境的健康发展。
2018年1月7日,B公司从A公司租赁一块土地后选择与C公司合作,双方约定将该块土地用于餐饮服务、茶水服务、棋牌服务等经营项目,由C公司实际经营并每月向B公司支付固定收益10万元。自2021年7月开始,C公司未支付收益,B公司催促无效后要求腾退、交还经营场地,C公司一直没有交还,B公司诉至青羊法院。2022年6月14日,青羊法院判决C公司腾退土地并按每月10万元标准向B公司支付固定收益,同时向B公司赔偿违约金10万元。
2023年3月27日,二审法院驳回C公司上诉、维持原判。判决生效后,C公司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B公司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后案件进入执行阶段。
执行过程中,A公司向青羊法院执行局出具《情况说明》,载明其与B公司土地租赁合同已于2022年7月31日期满解除,2022年8月1日其将案涉场地出租给某餐厅,目前该土地由某餐厅实际占有并使用。青羊法院执行局现场调查勘验发现《情况说明》中所述情况属实,某餐厅目前正常营业。于是组织双方和解,但未成功。
考虑到C公司按A公司的指示已完成对案涉土地的腾退交接,若再认定C公司必须向B公司腾退,则产生系列违约责任,势必造成重大诉累,于是执行法官认定C公司已向B公司腾退了案涉场所。但B公司坚持认为,C公司以更名的方式逃避执行,拒不腾退,坚持要求法院执行腾退。B公司提出执行异议之诉,经两级法院审理,最终驳回B公司的异议请求。
为圆满化解纠纷,实现“案结事了人和”目标,2023年10月30日,执行法官再次组织B公司与C公司就固定收益支付问题来院和解。经执行法官耐心劝导说理,成功让双方同意各退一步,达成一次性付款125万元的和解协议,C公司当天履行全部款项。
据介绍,该案纠纷的顺利化解,不仅保障了经营中的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助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而且有效避免了一系列衍生案件的发生,实现了矛盾纠纷的源头化解,充分体现了执行法官灵活执行、巧妙解纷的“司法智慧”。(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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