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青少年防诈、识诈、拒诈意识和水平,近日,金堂法院把一起涉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庭审“搬”到了成都文理学院。该校师生40余人旁听庭审。
被告人贺某在明知他人利用银行卡从事网络违法犯罪活动的情况下,为赚取介绍费,介绍沈某将其中国农业银行卡给他人使用。沈某涉案银行卡共收到人民币20万元转账,经核实此款系徐某某被电信诈骗款,而后被告人贺某从中获得介绍费1900元。经审理,金堂法院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被告人贺某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
庭审后,刑庭法官助理结合典型案例,为师生们讲解了电信诈骗的危害、常见类型、法律后果及如何防范电信诈骗,并与同学们开展互动,为他们解疑答惑。
据介绍,此次活动让广大师生“零距离”感受法律威严,“沉浸式”感受电信网络诈骗的危害,提醒在校青年学生们建立“高压线”、增强“拒绝力”、捍卫“小钱包”,不能成为“被骗的人”,坚决不做“帮助电信网络诈骗的人”。(成都市金堂县人民法院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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