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桦南县公安局坚持统筹协调、跟踪问效,将规范涉案财物管理作为法治公安建设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内容,紧紧抓住改革契机,围绕规范执法,服务实战,科技支撑,勇于创新的工作目标,以三个强化,全面加强涉案财物管理,取得明显成效。
加强组织推动,强化机制运转
一是定机构。成立了由“一把手”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常务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法制、警保、督察、纪检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涉案财物管理改革领导小组,形成由党委主导、警保主责、警种担责、全警负责的工作格局。
二是定职责。警保负责管理和指导,定期与办案部门核对账目、物品,督促涉案财物网上流转、网上管理、网上监督;法制在案件审核和执法质量考评中,加强对涉案财物管理的执法监督;督察加强现场督察,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纪检依照有关规定及时对违反涉案财物管理规定的单位和民警进行调查和处理。
三是定制度。制定印发《桦南县公安局涉案财物管理制度汇编》手册,收录公安部、省厅、县局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及规范性文件9个,明确对涉案资金、涉案物品的统一管理规则。
严格监督管理,强化管理模式
一是事前审查。推行法制前置审核,法制审核民警在审核案件卷宗前,围绕涉案财物扣押、保管、处理、平台录入等关键环节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涉案财物管理规定的案件不予审核。
二是事中督办。在审核行政处罚的案件时一并对涉及涉案财物作出处理决定,违法所得及时上交指定银行,并将票据上传系统。在审核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案件时,对查封、冻结、扣押的涉案财物严格进行审核,对调用、随案移送财物在诉讼过程中全流程监管,严格法制员、办案部门、法制部门、局领导监督审核。
三是事后考评。建立“日巡查、周通报、月排名”机制,法制部门每日对前一日作出行政处罚的案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案件再次网上巡查,重点检查涉案财物是否在平台关联,是否移交涉案财物管理中心,是否及时上交银行。每周下发通报,每月对保证金、扣押款、罚没款管理情况进行执法考评排序。
规范流程管控,强化跟踪问效
一是规范扣押。严格要求民警出警办案带齐法律文书,按要求当场出具文书,当场清点清楚,当场签字确认,对查封、扣押、冻结、收缴、移交的涉案财物以及案件办理情况及时录入平台。
二是规范保管。依托涉案财物管理平台,由办案单位统一录入,警务保障室按照物品属性分类实施统一管理,落实“一案一档,一物一码”制度,利用物联网储存柜、射频标签等技术,以电子化手段实现涉案财物“仓储式”保管。
三是规范流转。专人负责涉案财物的接受、保管、移交等工作,充分应用涉案财物管理平台的预警提示、流程控制、查询统计等功能,确保所有涉案财物源头清楚、去向明确。(桦南县公安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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