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微信 注册登录
010-65363526rmzk001@163.com
首页 > 人民视点 > 正文

黑龙江省林区公安局林口分局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

2023-12-09 16:29:52   

为进一步提升辖区群众食品安全意识,扎实做好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筑牢食品安全防线,近日,黑龙江省林区公安局林口分局森侦大队开展以“严打食品安全犯罪,维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为主题的2023年公安机关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

 

 

活动中,森侦大队民警采用进市场、入餐馆、访商铺等方式,围绕“尚俭、崇信、尽责、共治”的主题,向职工群众开展涉及食品安全的法律咨询、常识普及、辨别方法以及防范举报等宣传工作。民警从日常食品安全方面进行宣传,向群众讲解食品安全常识和识假辨假方法,解答群众关于食品安全方面的疑惑,普及相关法律法规,重点向老年人讲解诈骗分子以售卖保健食品等形式实施诈骗的常用手段,增强群众对食品安全的认知和参与意识。

据介绍,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500余份,宣传检查各类食品经营场所13家,接受群众咨询20余次,有效提升了辖区群众积极参与对食品安全的社会监督意识,营造了浓厚的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氛围。(黑龙江省林区公安局林口分局供稿)

(责编:张若涵)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国网宁德供电公司:修身齐家勇担当 党风廉政重教育
下一篇:最后一页

人民周刊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人民周刊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作品中是否有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及/或标有“人民周刊网(www.peopleweekly.cn)”“人民周刊”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图片中明确注明“人民周刊网记者XXX摄”或“人民周刊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人民周刊网或人民周刊)”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联系电话:010-65363526 邮箱:rmzk00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