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微信 注册登录
010-65363526rmzk001@163.com
首页 > 人民视点 > 正文

黑龙江省林区公安局兴隆分局二合营派出所:

收缴枪支除隐患 强化巡护保平安

2023-11-30 15:45:56   

为持续深化“缉枪治爆”专项行动,有效推动非法枪爆物品清查收缴工作,及时消除辖区安全风险隐患,按照分局党委部署要求,连日来,黑龙江省林区公安局兴隆分局二合营派出所全面强化巡逻防控,广泛开展缉枪治爆宣传,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11月23日11时许,二合营派出所组织警力深入辖区开展巡山清套行动。当民警巡逻至二合营林场施业区39林班时,发现树丛中放有一个可疑灰色编织袋。民警立即提高警惕,对现场采取保护措施,同时小心上前进行物品检查。打开编织袋后,民警发现其中装有一支单筒猎枪,对现场及周边进行详细搜索勘查后未发现其他枪爆物品和可疑痕迹。随后,民警将发现的枪支带回至派出所进行检验和封存。

目前,该枪支已被二合营派出所依法收缴,并上交至分局治安大队。枪支来源正在进一步调查中。(黑龙江省林区公安局兴隆分局供稿)

(责编:张若涵)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佳木斯市桦南县公安局:多措并举织密禁毒安全“防护网”
下一篇:最后一页

人民周刊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人民周刊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作品中是否有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及/或标有“人民周刊网(www.peopleweekly.cn)”“人民周刊”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图片中明确注明“人民周刊网记者XXX摄”或“人民周刊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人民周刊网或人民周刊)”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联系电话:010-65363526 邮箱:rmzk00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