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改善辖区河道生态环境,南召县白土岗镇结合“观念能力作风提升年”活动,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全面落实“河长制”职责,强化推进河湖治理专项行动,积极打造水清、河畅、岸绿、景美的良好生态环境。
在“管”上织密网,建立责任体系。成立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严格落实河长巡查工作制度、河长会议制度、网格化巡查制度,建立完善“河长+警长”“河长+河道保洁员”“河长+民间河长”“河长+联合党支部”等工作机制,压实乡村两级河长责任。对辖区内3条河流、20座小型水库和245个塘堰全部设置河长、塘长公示牌,建立责任清单,明确管护要求,划定分段责任,夯实监管任务,全力以赴推动“河长制”各项工作落实到位。目前,白土岗镇共设立镇级河长14名,村级河长28名,构建起责任明确、协调有序、保护有力的河流管护体制。
在“宣”上做文章,强化宣传引导。以河长制“五进”宣传教育为抓手(进机关、进社区、进乡村、进企业、进校园),充分利用线上线下多平台,大力宣传河长制工作,普及“河长制”相关知识,做到河长制工作家喻户晓。同时组织学生观看“跟着河长去巡河短视频”大赛,开展征文比赛,不断增强干部群众的环境保护意识。
在“巡”上下功夫,抓好问题整治。严格落实巡河要求,镇级河长每月至少巡河1次,村级河长每周至少巡河1次,确保巡河有记录、有内容、有图片。镇乡村建设办联合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派出所等部门开展河湖“清四乱”、联合执法等行动,重拳整治河湖问题,对巡河中发现的问题,逐一建立问题台账,明确整改措施、完成时限、责任人等,及时整改销号。
在“督”上严要求,提升管护水平。完善实施河长监督考核机制,建立举报监督制度,将河长制工作纳入镇村年度考核体系,严格落实镇、村河长常态化巡河工作。镇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对各河段不定期开展专项督查及巡查,强化对村级河长的监管力度,切实为河长制工作常态化运行提供坚强保障。
下一步,白土岗镇将常态化、长效化推动河长制工作落实见效,不断提升河道、水库、塘堰生态环境,在全镇营造水环境保护“人人有责、人人参与、人人共享”的良好社会风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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