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都江堰市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大队与执行法官组成执行团队,跨省奔赴重庆市彭水县等地开展异地执行工作,在属地相关单位的全力配合下,对涉案标的额约1.4亿的财产进行追踪查找,为执行案件异地执结创造了先决条件。
2021年,某工程公司起诉重庆某公司、洛阳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同年7月6日,经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确定重庆某公司偿还某工程公司借款本金、利息及违约金共计约1.4亿元,洛阳某公司承担连带担保责任。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成都中院指定都江堰市人民法院进行管辖,因重庆某公司可供执行财产不足以偿还债务,法定代表人已死亡无法联系,其余被执行人位于省外等因素,导致执行工作困难重重。
为解决该案执行工作实际问题,切实保障执行申请人的合法权益,都江堰市人民法院迅速启动“执行一体化”工作机制,出警司法警察与执行法官各司其职、分工协作,提前研判被执行人财产线索和执行过程中的安全风险因素,并第一时间与相关涉案单位取得联系,争取予以工作支持。执行团队赶赴重庆市彭水县等地,开展线下调查工作,对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不动产、车辆、股权及采矿权等财产进行了详细的核查,并经多方打探找到了被执行公司的实际经办人,确定了被执行人资金走向和可供执行财产情况,综合考量现有情况后制定了后续执行工作方案,为1.4亿标的额执行到位打下前期基础。
据介绍,下一步,都江堰市人民法院将继续推进该案的执行工作,依法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同时,司法警察大队将不断强化司法警察参与执行工作力度,用好用足司法惩戒等执法手段,为执行工作的提质增效注入新活力。(都江堰市人民法院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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