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微信 注册登录
010-65363526rmzk001@163.com
首页 > 人民视点 > 正文

2023年长春市检察机关“十大精品系列 百项重点成果”现场评选暨讲述会开幕

2023-11-24 15:50:00   

近日,2023年长春市检察机关“十大精品系列 百项重点成果”现场评选暨讲述会在国家检察官学院吉林分院开幕。开幕式由市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范春月主持,党组书记、检察长李军致辞,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刘巾挥出席开幕式。

 

 

李军表示,市检察院连续三年举办此项活动,根本目的是进一步树立“以优秀检察案事例引领推动检察业务高质量发展”的新理念,全面展示检察工作新举措、新成效,以此推动长春检察事业高质量发展。

针对如何拓展评选活动成效,进而推动检察工作创新发展,李军提出三点意见。

一要提高政治站位,以“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践行对党忠诚。要把讲政治与讲法治结合起来,把执行党的政策与执行国家法律统一起来,把讲政治落实到监督办案、司法为民全过程,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让“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成为新时代检察履职办案的基本价值追求。

二要不断更新理念,在检察办案中注重指导性案例的应用。认真研究具有代表性的案例在事实认定、证据运用、法律适用、政策把握等方面的经验做法和方法逻辑,真正学懂悟透案例背后所体现出的司法理念和精神要旨,参照指导办案,确保案件办理取得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三要加强典型选树,以精品案事例助推法律监督质效全面提升。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践行精准监督理念,树牢精品意识。要将案件办理与案事例培树有机结合,将案件办成具有标杆、示范、引领意义,可回溯、可检视的“检察产品”,以优秀案事例不断引领法律监督质效全面提升。要进一步思考如何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将检察制度创新转化为社会治理效能,依法能动履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让各项检察工作以此为载体,不断取得新进步。

开幕式上,范春月激励参赛选手们全力以赴、勇创佳绩,以此为契机加快做好评选成果的转化工作,推动各项重点成果真正变成“活的指导”,示范引领广大干警在重实践、建新功上取得更大成效、更优业绩,为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长春实践贡献更多检察力量。

作为开幕式后的首场评选,长春市检察院邀请了市人大代表、一汽模具制造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许万才,省检察院案件管理部副主任、数字办副主任桂斌,市委政法委执法监督处处长亓晓鹏担任特邀评委,市检察院相关条线负责人参与评分,有效保证了评选的公平公正。15名参赛选手结合办案实际,生动讲述了数字检察赋能法律监督的创新实践,以充分的准备和出色的表现,赢得了现场评委和观众的连连称赞,充分展现了新时代检察人员的良好精神面貌和过硬专业能力。

据了解,2023年全市检察机关“十大精品系列 百项重点成果”已先期评选出十大精品庭审案例和十大精品调研成果。本次现场评选暨讲述会将持续3天,共组织精品数字检察案事例、精品社会治理检察建议、精品法律监督案例、精品检察听证、精品检察故事、精品暖心案例、精品课程以及精品优化营商环境案事例等8个精品系列120件案事例进行集中评选。通过现场讲述演示、现场评委点评、现场公布得分排名、现场颁奖的方式,每场评选最终角逐出前10名,获评该系列的十大精品成果。(长春市人民检察院供稿)

(责编:张若涵)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广西老旧小区改造累计开工6607个
下一篇:最后一页

人民周刊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人民周刊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作品中是否有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及/或标有“人民周刊网(www.peopleweekly.cn)”“人民周刊”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图片中明确注明“人民周刊网记者XXX摄”或“人民周刊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人民周刊网或人民周刊)”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联系电话:010-65363526 邮箱:rmzk00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