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微信 注册登录
010-65363526rmzk001@163.com
首页 > 人民视点 > 正文

黑龙江省林区公安局双鸭山分局多部门联动开展燃气安全专项排查整治工作

2023-11-21 10:35:38   

为全面加强燃气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黑龙江省林区公安局双鸭山分局立足公安机关职能,坚持以打开路、以打促治。连日来,分局治安大队、森侦大队等相关警种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深入辖区开展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检查组先后深入辖区重点单位、居民区、九小场所等重点部位,重点检查相关场所使用的气瓶、软管是否符合安全要求,是否使用超检验期限和有效期的气瓶、是否安装燃气泄漏报警装置等,对排查发现的问题隐患现场责令整改。同时还广泛排查和征集辖区内有无非法经营燃气的“黑窝点”、非法充装和销售“黑瓶气”以及“问题瓶”“问题阀”“问题软管”“问题灶”等涉燃气具安全的违法犯罪线索。

此外,检查组还积极向居民普及燃气安全知识,广泛宣传违规用气危害,引导辖区居民正确使用燃气设备,叮嘱居民定期开展自查自纠、提高防风险和消隐患能力,切实提高辖区燃气安全整体水平,坚决防范相关事故的发生。

据介绍,下一步,双鸭山分局将积极联动多方力量,深化协作配合,坚持“卡源头、铲窝点”的工作原则,依法严厉打击整治涉燃气安全的各环节违法犯罪,全链条整治辖区燃气安全风险隐患,同时加大宣传教育力度,不断提升辖区居民安全用气意识,坚决预防和遏制燃气事故的发生。(黑龙江省林区公安局双鸭山分局供稿)

(责编:张若涵)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2023年桂林市无偿献血志愿者“手牵手”亲子徒步活动举行
下一篇:最后一页

人民周刊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人民周刊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作品中是否有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及/或标有“人民周刊网(www.peopleweekly.cn)”“人民周刊”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图片中明确注明“人民周刊网记者XXX摄”或“人民周刊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人民周刊网或人民周刊)”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联系电话:010-65363526 邮箱:rmzk00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