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平安兴林”建设,持续深化和谐警民关系,黑龙江省林区公安局兴隆分局凤山派出所以“访民情、解民忧、化矛盾、防风险、查问题、治乱点”为主题,聚焦“三个维度”全力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着力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治安环境。
聚焦排查,确保苗头发现在“早”
凤山派出所本着“预防在先、发现在早、处置在小、化解在前”的原则,组织警力深入辖区开展实地走访排查工作,动态收集易引发矛盾纠纷的苗头性、倾向性、预警性信息线索,准确掌握涉及邻里纠纷、婚恋纠纷、债务纠纷、家庭矛盾等方面突出问题,并及时记录在册,超前做好预防和应对工作。针对发生的各类矛盾纠纷,凤山派出所进行科学研判、详细分类、精准防范,根据矛盾纠纷的性质、规模大小、调解难易程度、社会影响等因素,依据等级划分采取相应的化解措施,确保将隐患扼杀在“萌芽”状态。
聚焦回访,确保化解矛盾走“实”
凤山派出所紧紧围绕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问题,严格按照“谁办理、谁负责、谁调解、谁负责”的原则,要求民辅警建立健全矛盾纠纷工作台账,对各类矛盾纠纷进行跟踪管理,严格落实全流程回访制度,对已排查出的矛盾纠纷做到不化解不放手,对已化解的矛盾纠纷逐一进行实地入户回访,全面了解双方当事人的意见和想法,跟进做好后续工作,确保当事人事心双解,防止“小矛盾”引发“大问题”“小纠纷”激化“大事件”,避免矛盾纠纷再次发生,不断巩固调处化解工作成效。
聚焦宣教,确保预防引导在“知”
凤山派出所定期组织民辅警深入辖区各重点单位、人员密集场所、矛盾纠纷多发区域,通过发放宣传资料、以案说法等形式,广泛开展法律法规宣讲活动,引导广大群众自觉遵纪守法,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行动自觉,以理性合法方式表达利益诉求、解决矛盾纠纷、维护合法权益,改变部分群众面对纠纷时“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的错误观念,从思想源头上避免矛盾纠纷转型升级。(黑龙江省林区公安局兴隆分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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