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集体“三资”是农村集体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管好用好农村集体“三资”,是促进乡村综合治理、实现乡村振兴的重要途径。兴安县湘漓镇将“三资”管理工作纳入《湘漓镇乡村绩效管理与考评细则》中,以绩效考核为抓手,坚持以绩效促工作,以绩效促实绩,发挥绩效考评“指挥棒”作用,持续发力,持续督促各农村集体对本村“三资”的规范管理,要求做到“账目清”“底数明”“手续全”“受监督”,切实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的利益。
以绩效考核为抓手,督促村小组厘清财务账目。湘漓镇纪委结合绩效考评细则机制定期对村委财务账目进行督查,发现问题及时要求村委整改,并将督查结果和整改完成情况作为村委年底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以此来推动村委理清财务账目,规范管理村集体资金。今年以来,湘漓镇纪委对村集体资金账目共开展10次督查,提出整改意见2次。
以绩效考核为导向,推动村小组清查资产底数。近年来,湘漓镇纪委结合绩效考核,要求村委对辖区内的资产、资源进行仔细清查,并逐一记录在册,要对辖区内的资产做到心中有数。同时,定期组织相关人员下乡督查村委资产,结合底数账目,逐一对照走访核查,并将核查结果打“绩效分数”,发挥绩效考核的导向作用。
发挥绩效激励作用,督促村小组补全承包手续。兴安县湘漓镇纪委在对村集体“三资”督查过程中发现,有的集体资产、资源对外租赁和发包时手续不规范,存在承包合同条款不清,承包标的物描述不清,价款不明晰;个别以低于市场价格获得承包权和所有权等问题。湘漓镇纪委及时下发整改通知,督促村委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整改,整改结果依照绩效奖惩机制进行考评,在绩效考核激励下,村委小组积极补充修正,不断完善规范合同,保障了村集体的利益。
发挥绩效引领助推作用,让村“三资”接受群众监督。近年来,湘漓镇对村务公开、财务公开工作高度重视,出台了不少行之有效的制度和措施。但是在个别村还是存在一些问题,湘漓镇纪委在督查中发现有一些村干部思想认识不到位,群众意识淡薄,公布的内容、形式、时间都不符合要求,公开不及时。特别是群众非常关注的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问题,公开不全面,不够透明,致使广大群众难以了解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真实情况。结合绩效考核细则的要求,湘漓镇纪委发挥绩效的引领助推作用,对村委进行集体约谈,“提袖子”“扯耳朵”,推动增强村委干部的服务意识,同时,组织有关部门对村委公开制度业务展开培训,提升村委的业务能力。
相关负责人介绍,湘漓镇以绩效考核为抓手,充分发挥绩效管理“指挥棒”和“助推器”的作用,同时绩效考核与纪委联合监督,共同发力,在强化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上持续用功着力,为推进建设美丽乡村、实现乡村振兴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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