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机结合执行工作强制性与专业警务化保障,依法惩治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行为,切实兑现当事人胜诉权益,成都市郫都区人民法院实质化运行“执行110”机制。
“我是杨某与张某借款合同纠纷案的申请人杨某,我发现了被执行人张某的汽车,请你们法院帮助扣押!”近日,成都市郫都区法院接到申请人杨某提供的被执行人张某的财产线索。案件承办人确认信息后,请求执行指挥中心指挥“执行110”警务团队出警,前往扣押被执行人汽车。
“是杨某与张某借款合同纠纷案的申请人杨某吗?现邀请您到成都市龙泉驿区XX小区随行见证执行,我们现在从法院出发。”“执行110”警务团队和申请人到达现场后,向被执行人反复拨打电话,被执行人均拒接。于是,警务团队联系拖车公司,准备查封扣押汽车,并邀请车辆所在地物业公司工作人员共同见证执行。准备拖走汽车时,被执行人却突然“现身”,在执行法官的批评教育下,被执行人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当即支付完毕全部案款。该案执行完毕。
据介绍,下一步,成都市郫都区人民法院将继续实质化运行“执行110”机制,对当事人提供的线索启动快速响应机制,让真金白银快速装进胜诉者口袋。(郫都区人民法院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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