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唐口法庭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成功组织相隔两地的当事人进行远程视频调解,并耐心帮助老年当事人融入互联网庭审之中,促进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2021年5月1日,原告济宁A公司与被告海南文昌B加工厂签订《物资购销合同》,后经过当事人双方对账,被告尚欠原告49500元货款未支付,原告今年下半年将被告海南文昌B加工厂及经营者高某诉至任城法院唐口法庭。
案件受理后,法庭依法向被告送达了开庭传票并定于10月30日上午9点开庭。庭审快要开始时,被告工作人员才电话联系法官助理相桐,表示因路途较远,且公司经营困难,想要申请网络开庭,并表达了希望法官能够组织一下与原告A公司进行线上调解,法官助理在询问了被告的调解意见后,向法官姚庆安进行了汇报,法官认为,被告路途遥远,调解方案中肯,适合线上调解。
联网过程中,由于高某年龄较大,不会下载使用APP且家中也没有年轻人辅助,法官立即建议被告海南文昌B加工厂工作人员去老人家里辅助。调解过程中,法官充分听取了原被告的意见,经过对双方当事人的不断劝说,最终达成一致调解意见。至此,本案得以成功调解,双方当事人都对法官表达了谢意。
据介绍,长久以来,唐口法庭牢固树立“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在办理涉企案件时,急企业之所急,解企业之所忧,积极引导其选择调解、和解等方式,尽量避免诉讼对企业生产经营带来的负面影响,真正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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