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法院审理一起诈骗案。被告人虚构通过内部考试的方式安排人员入职四川省各地烟草公司的消息,与人力资源公司达成合作,从中收取中介费近335万元。
2021年6月至2022年3月,被告人广某某伙同刘某(另案处理)虚构能通过内部考试的方式安排人员入职四川省各地烟草公司的消息,并与成都某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达成合作协议,由公司负责推荐求职者,广某某从公司收取中介费,刘某从广某某处收取求职者的定金。成都某人力资源有限公司通过网络平台发布可以通过内部考试的方式安排人员入职四川省各地烟草公司的招聘信息,成功与19名求职者签订《就业咨询服务协议》。截至案发,广某某从公司收取“就业咨询费”近335万元,除向刘某支付“定金”30万元外,剩余款项被其用于赌博、个人消费及归还债务。
经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广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金牛区人民法院判处被告人广某某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二十万元;责令另案处理的其他同案犯共同退赔被害人的全部损失,扣押在案的作案工具予以没收。(金牛区人民法院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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