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微信 注册登录
010-65363526rmzk001@163.com
首页 > 人民视点 > 正文

成都市郫都区人民法院持续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行动

2023-10-27 17:28:01   

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畅通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公里”,成都市郫都区人民法院依托集中司法惩戒日机制,持续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行动。近日,郫都区人民法院司法拘留8人,执行完毕9案,执行到位37.26万元。

案例一  拒不支付抚养费,司法拘留促履行

鄢某与肖某在本院的调解下自愿离婚,并约定婚生子小肖跟随鄢某生活,肖某每月支付生活费500元,教育费、医疗费、保险费等凭有效票据鄢某与肖某各承担一半,直至小肖年满18周岁止。调解书生效后,肖某一直不履行支付义务,鄢某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立案后,肖某在执前督促团队的督促下,支付了16个月的生活费,还剩2个月生活费和9000元的教育费未支付。执行法官在网络查控系统中未发现肖某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便通过打击拒执犯罪办公室传唤肖某到院。执行法官试图通过释法说理的方式,让亲情归位,但肖某拒不配合。肖某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生效调解书,执行法官决定对其采取司法拘留的强制措施。肖某在拘留期间才幡然醒悟,履行完毕剩余的1万元。

支付孩子抚养费直至年满18周岁,是父母的法定义务,应当相互沟通、主动履行,进入强制执行阶段不仅会支付执行费、还会面临执行强制措施。本案执行过程中,法官秉持情理法并重的理念,多次劝告被执行人完全履行抚养费,无效后逗硬强制措施,在司法拘留期间才醒悟,却为时已晚。

案例二:工伤赔偿不履行,司法介入倒逼履行

梁某在某家具公司发生工伤,在区仲裁委的调解下,双方达成一致协议:某家具公司向梁某支付6万元,每月20日前按月支付梁某5000元,若未按时足额支付任意一笔,则某家具公司须另行支付违约金1.5万元。仲裁调解书生效后,某家具公司未主动履行,梁某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集中查控团队反馈,某家具公司名下银行账户仅有1.2万元,不足以支付7.5万元的工伤赔偿款及违约金。执行法官通过打击拒执犯罪办公室传唤某家具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杨某到院后,杨某仍然拒不履行生效的仲裁调解书,执行法官决定对其采取司法拘留的强制措施。拘留期间,杨某的配偶主动向梁某支付7万元,梁某也放弃剩余的5000元违约金,该案执行完毕。

在用人单位面前,劳动者属于相对弱势的群体,尤其是劳动者发生工伤后。本案中,某家具公司已经与梁某达成了仲裁调解协议,并且约定了20%的违约金。某家具公司不主动履行,不仅要继续支付工伤赔偿金,还要支付违约金,得不偿失。(郫都区人民法院供稿)

(责编:张若涵)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助力唱好成渝“双城记”
下一篇:最后一页

人民周刊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人民周刊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作品中是否有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及/或标有“人民周刊网(www.peopleweekly.cn)”“人民周刊”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图片中明确注明“人民周刊网记者XXX摄”或“人民周刊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人民周刊网或人民周刊)”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联系电话:010-65363526 邮箱:rmzk00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