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微信 注册登录
010-65363526rmzk001@163.com
首页 > 人民视点 > 正文

黑龙江省林区公安局林口分局数字督察中心全面建成并投入使用

2023-10-25 17:23:31   

为全面推进数字督察工作,更好履行新时代警务监督使命任务,按照全面推进公安数字督察工作的相关要求,在黑龙江省公安厅林区公安局警务督察支队的指导下,黑龙江省林区公安局林口分局党委班子积极推进数字督察中心建设工作。近日,林口分局全面完成数字督察中心的建设并投入使用。

 

 

为推动数字督察中心建设工作高效开展,林口分局党委班子高度重视,先后召开3次工作推进会议,成立工作领导小组,重点对硬件投入、线路改造、系统建设等工作环节进行部署。目前,分局数字督察中心已建成并投入使用,设置独立办公场所,严格落实“一人一机一平台”基本要求,配齐配强专职办公电脑、专职数字督察民警,并与指挥中心、治安、法制等部门协作配合实现数据共享。数字督察中心的建成,实现了对基层民警执法执勤、出警巡逻、窗口服务、值班备勤、警容风纪等情况的网上全面、实时、动态监督,大大解放了督察警力,延伸了督察触角,督察民警无需舟车劳顿,只需打开数字督察系统即可开展督察工作,有效解决了以往“跑不到、看不到、听不到、督不全”等问题。

相关负责人介绍,数字督察中心投入运行后,林口分局督察大队将充分发挥自身职能作用,加大对全局各部门民警工作的动态监督,使民警形成在监督“聚光灯”下工作的习惯,全体提升林口分局数字督察工作。(黑龙江省林区公安局林口分局供稿)

(责编:张若涵)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黑龙江省林区公安局穆棱分局交警大队开展“美丽乡村行”交通安全巡回宣讲活动
下一篇:最后一页

人民周刊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人民周刊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作品中是否有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及/或标有“人民周刊网(www.peopleweekly.cn)”“人民周刊”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图片中明确注明“人民周刊网记者XXX摄”或“人民周刊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人民周刊网或人民周刊)”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联系电话:010-65363526 邮箱:rmzk00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