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微信 注册登录
010-65363526rmzk001@163.com
首页 > 人民视点 > 正文

笃定目标谋发展 融合共建大湾区

——专访广州市南沙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谢伟

林仪    2023-10-24 09:13:54    人民政协网

“广州无处不飞花,花城最美是南沙,美在彩虹桥,美在万顷沙,木棉紫荆金莲花,大湾区艳如画……”9月初,一首《同心圆》在网上火速走红,勾勒出一幅深厚文化积淀与现代化新活力交融共生的城市图景,唱响了大湾区一家亲的和美之歌。《广州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粤港澳全面合作总体方案》(以下称《南沙方案》)发布已满一年,如何让南沙“网红”变“长红”、“流量”变“留量”?记者专访了广州市南沙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谢伟。

“湾区之心”向世界

记者:《南沙方案》提出,南沙要打造成为立足湾区、协同港澳、面向世界的重大战略性平台,这赋予了南沙新的使命。您认为南沙深化与港澳全面合作,实现这一定位的优势在哪里?

谢伟:作为粤港澳重大合作平台,南沙具有自己的鲜明特征和独特优势,有打造“立足湾区、协同港澳、面向世界的重大战略性平台”的坚实基础。

首先,南沙是湾区之心,区位优势突出。地处粤港澳大湾区地理几何中心、四个“万亿之城”交汇点,80公里范围覆盖5大国际机场,从南沙搭高铁35分钟、坐船1小时就能到达香港,正在构建以南沙为原点的大湾区“半小时交通圈”。而且南沙面积803平方公里,目前开发强度仅25%,发展空间相对充足。

其次,南沙与港澳文化同源,合作历史悠久。早在上个世纪80年代,以霍英东先生为代表的一批香港企业界人士就来到南沙投资兴业。近年来,从国家新区、自贸试验区,到粤港澳全面合作示范区,我们紧密携手港澳推进规则机制“软联通”、平台设施“硬联通”、科技产业“智联通”、人文交流“心相通”,吸引了近3000家港澳企业在南沙投资发展。

第三,南沙有国际大港,是链接世界的门户。这里拥有华南最大的综合性枢纽港,吞吐量超1800万标箱,151条国际班轮航线链接全球200多个港口和城市,贸易网络遍天下。南沙推进制度型开放较有成效,410项自贸区创新成果在国家和省、市复制推广,在首次国家新区营商环境评估中排名前三,是全国范围内最有条件对标港澳、接轨国际,探索实施高标准国际经贸规则的地方之一。

另外,南沙生态优越,是非常宜居的滨海新城。山、水、林、田、湖、海兼具,是联合国全球最适宜居住金奖城区,两次获评“中国最具幸福感城区”。我们正按照“精明增长、精致城区、岭南特色、田园风格、中国气派”的理念,对标最好最优,以绣花功夫做好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率先开展未来城市试点,建设宜居宜业宜游的现代化滨海新城。

联合创新增动能

记者:《南沙方案》部署的五大任务之首就是“建设科技创新产业合作基地”。南沙与港澳在科技创新方面有哪些合作,接下来有什么举措?

谢伟:南沙是广深港、广珠澳科技创新走廊的交汇点,大湾区丰富的科技创新资源在这里集聚辐射。近年来,我们坚持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持续加强与港澳科技创新合作。一方面,科技创新资源加速集聚。我们与中国科学院合作建设南沙科学城,已纳入大湾区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主要承载区,布局了一批“国之重器”,像南方海洋科学与工程广东省实验室(广州)、冷泉生态系统大科学装置等。我们成功举办两次大湾区科学论坛,这是大湾区目前最高规格的科学盛会,永久会址正在建设中。另一方面,粤港澳科技联合创新持续深入。香港科技大学(广州)去年建成开学,这是一所打破学科界限的融合型大学,二期正在加快规划建设,未来招生规模将达到一万人,研究生占七成,将为大湾区国际科创中心建设培养源源不断的人才。此外,我们在科创要素跨境流动上先行先试,香港科技园南沙孵化基地落户,华南技术转移中心帮助了300多项粤港成果成功对接,广州超算南沙分中心已经为港澳及海外200余个科研用户团队提供了服务。

未来,我们将把创新作为高质量发展的核心动力,推动战略科技力量取得突破,强化与港澳科技联合创新,在产学研合作、要素流动、成果转化这些关键环节深度合作,努力打造“港澳成果+南沙转化+湾区应用”科创产业生态链,让科技创新“关键变量”成为高质量发展“最大增量”。

融合发展新突破

记者:规则衔接机制对接是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重点和难点之一,规则通则要素流动畅,《南沙方案》将“打造规则衔接机制对接高地”列为五大任务之一。目前,南沙在这一方面做了哪些工作,取得哪些突破?

谢伟:与港澳规则衔接机制对接,既是推进大湾区建设的难点重点,也是南沙推动融合发展的优势。我们积极创新与港澳合作机制模式,打通制约要素跨境流动卡点堵点。

在交流合作机制上,我们率先成立了粤港合作咨询委员会和粤澳发展促进会,均由全国政协副主席担任顾问高位推动,以业务创新打通规则衔接“最后一公里”,在专业服务、跨境数据流动、教育医疗等领域取得了不少合作成果。积极打造港澳商协会服务集聚区,目前已经入驻了52个港澳商协会,在香港设立了南沙新区香港服务中心,形成了双向常态化对接机制。

在专业服务开放上,我们借鉴香港公司注册制,全国首创商事登记确认制。已在建筑、交通、卫生等6个领域实现了港澳职业资格认可,首批有16名港澳工程人才获颁内地职称证书。大湾区暨“一带一路”法律服务集聚区进驻了30多家法律服务机构,建设全国首个财税专业服务聚集区,正加快建设中国企业“走出去”综合服务基地。

在金融市场互联互通上,南沙金融业发展迅速,集聚了1700多家港澳金融企业,港交所参与共建的广州期货交易所,首个品种的累计成交额超6740亿元。南沙也是全国首批跨境贸易投资高水平开放试点,是全国为数不多的同时享受“双Q政策”(QDLP、QFLP)的地区。我们还不断拓展自由贸易账户体系,在全国率先实现香港电子支票跨境托收。

在民生领域合作上,我们积极推进与港澳教育医疗合作,民心港人子弟学校去年建成开学,有500多名来自五大洲的学生就读。依托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南沙)医院,目前“港澳药械通”、香港“长者医疗券”已经落地,还引进了港式金牌全科门诊部、成立了港澳居民健康服务中心,可以为港澳居民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

逐梦湾区正当时

记者:近年来,南沙在支持港澳青年前来南沙交流交往、生活发展方面做了不少探索,下一步将如何继续助力港澳青年共享建设南沙战略性平台机遇?

谢伟:近年来,我们实施支持港澳青年发展“湾区启梦”行动,构建一流湾区青年创新创业服务体系,助力港澳青年到大湾区发展。打造了以“创享湾”为龙头的13个青创基地,孵化597个青创企业;持续开展“百企千人”实习计划,吸引了超2100名港澳青年学生在南沙实习,29名港澳青年选择留在南沙成为公职人员;落户了广东省粤港澳青少年交流促进会、广东政协港澳青年人文交流基地,日益成为港澳青年安居乐业的新家园。特别在政策方面,15%企业所得税优惠、个人所得税优惠已经落地,在南沙工作的港澳居民个税税率已经与港澳一样了,我们还成立了港澳青年“五乐”服务中心,出台了“港澳青创新十条”政策,政策的奖补力度在全国领先。

未来,我们将继续围绕创建青年创业就业合作平台的目标,聚焦港澳青年所盼所需,着力强政策、建平台、优服务,将南沙打造成为湾区青年创新创业的首选地。我们将创造机遇,协同推进青年创业就业。提升青创平台功能,积极引入港澳专业孵化机构,加大宣传力度。加大引进港澳人才担任公职人员力度,加快职称评价和职业资格认可等全面落地,让港澳专业人才在内地从业执业更加便利。我们将优化环境,提升综合服务保障水平。营造港澳青年熟悉的环境,完善出入境、住房交通、教育医疗、社保医保、数据联通等政策配套和服务体系。我们将搭建桥梁,加强青少年人文交流。规划建设粤港澳青少年交流活动总部基地,携手港澳办好帆船、网球、马拉松、轮滑等赛事,吸引更多港澳台侨青少年走进南沙,逐梦湾区。

记者:您刚才提到创享湾,能否具体介绍一下这个平台,在南沙与港澳全面合作中发挥了怎样的作用?

谢伟:创享湾位于南沙“城市客厅”蕉门河畔,是一个集港澳青年创新创业、交流融合、法律服务、科创合作等于一体的创新创业基地矩阵和综合服务平台。目前这里已经汇集了一批优质项目资源,前面提到的广东政协港澳青年人文交流基地、咨委会服务中心、法律服务集聚区都落户这里。这里现已有6个各具特色的港澳青创基地,为港澳青年提供“乐游、乐学、乐业、乐创、乐居”等全方位服务,吸引了近两百多个港澳台青创团队进驻。

创享湾也是大湾区青年人文交流的重要平台,今年初全面通关后吸引了港澳各界来调研交流,接待了超350场、近8000人次,2022年以来承办创业大赛等青年活动超200场,创享湾缤纷音乐节入选香港特区政府奖励计划,使越来越多的港澳青年通过南沙知穗来粤。

南沙未来可期,我们会按照《南沙方案》的要求,充分发挥区位、开放、改革等叠加优势,营造一流湾区青年创新创业发展环境,吸引更多港澳青年来南沙创业就业生活,努力将南沙打造成为湾区青年创新发展的启梦港、枢纽站、孵化园、集聚区。

(责编:张若涵)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做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守护人”
下一篇:最后一页

人民周刊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人民周刊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作品中是否有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及/或标有“人民周刊网(www.peopleweekly.cn)”“人民周刊”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图片中明确注明“人民周刊网记者XXX摄”或“人民周刊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人民周刊网或人民周刊)”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联系电话:010-65363526 邮箱:rmzk00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