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中的一项重要工作。为切实做好党费收缴管理工作,阳高县始终坚持全面把握,突出重点,严格按照中央及省市县委相关工作要求,有序做好国有企业退休党员转接社区后的党费收缴管理工作。
坚持有效指导。针对国有企业退休党员收入情况难掌握的特点,坚持关口前移。在国有企业退休人员转接组织关系时,提前做好督促教育,要求退休党员在转接党组织关系时,必须携带原单位党组织开具的工资收入明细、党费计算基数和党费交纳情况证明,并由党员本人向转入党组织说明情况后将主动转交相关证明,保证退休党员党费收缴基数准确无误。
完善沟通机制。国有企业退休党员数量多、地区分散,且工资收入情况由原单位掌握,居住地社区党组织对退休党员党费交纳情况和工资收入情况不了解,党费收缴对党员党性的依赖性强,缺乏刚性的制度约束。在退休人员转回地方时,要求转入原单位党组织和建立对接机制,主动与原单位联系,确认退休人员党费交纳相关证明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并做好相关情况说明和其他手续交接,确保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党费规范有序收缴。
规范收缴管理。对国有企业退休人员,交纳党费以基本离退休费或基本养老金为计算基数,不包括津补贴。生活确有困难的,经支委会(或党员大会)研究同意,可以少交或免交党费。根据中央组织部有关政策答复意见,工资构成仍能清楚区分的退休党员,交纳党费以基本离退休费为计算基数,对已经纳入社保发放离退休工资且工资不好区分基本养老金和津补贴的,按照本单位同等收入离退休干部党员交纳党费数额大致相当的原则确定党费交纳基数。
强化党性教育。坚持日常教育与专题教育相结合,不断强化思想政治教育。鼓励退休党员积极参与农村(社区)党组织事务,按时交纳党费,增强党员荣誉感和责任感。同时,要加强党支部建设,有针对性的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活动,通过活动把退休党员组织起来,增强党员的组织观念,使每个党员时刻牢记党员身份,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按月足额交纳党费,充分发挥党员模范带头作用。(阳高县委组织部 张一扬)
(责编:张若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