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到村任职选调生日常管理,推动到村任职选调生在农村历练、增长才干,阳高县委组织部采取“三项举措”,严格规范选调生到村任职工作补助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积极推动补助资金落地落实,确保最大限度发挥资金使用效益,为选调生开展到村任职工作提供坚实保障,鼓励选调生安心扎根基层,助力乡村振兴。
规范管理使用,加强资金保障。阳高县委组织部严格落实中共山西省委组织部印发的《选调生到村任职工作补助资金管理使用暂行规定》,进一步明确选调生到村任职期间一次性安置费、教育培训经费、国情调研经费、服务群众经费等使用计划、使用范围和报销方式。采取“中央补助+财政兜底”方式,2023年前三季度已累计拨付选调生到村任职补助资金31.01万元,确保选调生在基层安身安心,奉献力量。严格使用管理规定,县委组织部对选调生到村任职补助资金进行分账核算,实行单独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全力支持到村任职选调生立足岗位实际,扎实开展乡村振兴、基层治理、村情要素等实地调研,有力引导选调生在基层一线“淬火”锻炼、增长才干。
严格报销流程,扩大资金效益。明确选调生到村任职工作补助资金由县委组织部统一管理,由选调生根据工作需求和村情实际申报补助资金使用项目,县委组织部指定专人从“一次性安置费、教育培训经费、国情调研经费、服务群众经费”四个方面进行严格审核,其中国情调研经费和服务群众经费实行支出报账制,县委组织部根据选调生开展工作情况,每月按实报销,进一步加强对选调生补助资金相关政策的解释和宣传,引导选调生及时有效使用到村任职经费,最大范围释放资金效益。
强化监督管理,建立绩效考核。按照“谁使用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原则,明确选调生本人承担工作补助资金使用主体责任。县委组织部对报销的票据进行逐一核查:看是否符合报销范围,票据中所列物品金额与发票、付款凭证等报账材料信息是否一致,是否有村党组织书记、乡镇分管领导签字,对使用不合理、程序不规范的不予报销。县委组织部联合县纪检监察、财政和审计等部门每年定期对选调生到村任职财政补助资金支出情况进行督查检查,确保资金使用全过程、全流程可监控、可追溯。目前,全县选调生到村任职工作补助资金报销使用未发生一起违规事件,真正实现了补助资金的规范运行。将补助资金与选调生年度考核、任期考核等充分挂钩,采取入户走访、个别座谈、实地查验等方式,及时跟踪了解使用情况,对资金运用效果好、产生效益大、群众评价高的选调生在评先评优等方面予以优先考虑。(阳高县委组织部 柳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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