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微信 注册登录
010-65363526rmzk001@163.com
首页 > 人民视点 > 正文

黑龙江省林区公安局鹤立分局组织开展执法公开业务培训工作

2023-10-18 17:46:30   

为进一步推进“法治公安建设年”活动走深走实,全面提升执法公开工作能力和水平,按照分局党委关于执法公开工作部署要求,10月16日,黑龙江省林区公安局鹤立分局法制大队组织召开执法公开业务工作培训会。

会上,组织民警集中学习了《行政处罚决定书法律文书网上公开操作手册》等相关文件,演示执法公开的办理流程,结合公安工作实际,围绕执法公开相关职责任务、公开流程等工作,详细讲解答复规范。通过培训,民警熟悉和基本掌握了执法公开各项工作的职责,明确了各项工作的内容和办事流程,增强了执法公开意识,提高了执法公开工作能力,推动了执法公开工作日常化、制度化、规范化。

据介绍,下一步,按照鹤立分局党委统一部署,法制大队将采取集中授课为主、个别辅导为辅的方式,进行普遍的全员培训。并进一步加强对培训方案的组织实施和参培人员的管理,切实保证培训的质量,形成长效机制。(黑龙江省林区公安局鹤立分局供稿)

(责编:张若涵)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河北省涿鹿县开展“六进”宣讲进校园活动
下一篇:最后一页

人民周刊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人民周刊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作品中是否有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及/或标有“人民周刊网(www.peopleweekly.cn)”“人民周刊”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图片中明确注明“人民周刊网记者XXX摄”或“人民周刊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人民周刊网或人民周刊)”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联系电话:010-65363526 邮箱:rmzk00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