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残保金征收不到位问题,为做好残疾人权益保护工作,平城区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干警到残联、税务、财政等部门进行走访调研,确认部分单位存在未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及时、足额缴纳残保金情况。
通过进一步调查取证、排查欠缴数据后,公益诉讼干警发现,有2家公司既未安排残疾人就业,也未按规定缴纳相应的残保金,共欠缴残保金115371.83元,相关行政机关未及时对欠缴残保金进行核算追缴。
平城区人民检察院向相关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职责,及时向2家公司催缴残保金,并确保辖区内残保金按相关规定及时、足额征缴入库,切实保障残疾人平等参与就业权益。据了解,针对检察建议内容,相关行政机关向未缴纳残保金的2家公司发出催缴通知书,A建筑工程安装有限公司欠缴残保金18081.28元,现已全部缴纳;B房地产经济有限公司欠缴残保金97290.55元,承诺分两期缴纳完毕,现已缴纳 50000 元。
相关负责人表示,平城区人民检察院将持续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加大国财领域公益诉讼办案力度,以“我管”促“都管”,与相关职能部门形成合力,共同推动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工作有序健康进行,为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提供司法保障。(平城区人民检察院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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