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以来,龙胜各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贯彻现代生态环境资源司法理念,用最严密法治护航龙胜绿水青山。
该院联合龙胜县人民政府设立生态环境修复基地,针对破坏生态环境类的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案件,通过责令负有生态环境修复义务的当事人在基地进行补种,达到“异地补种、恢复生态、总体平衡”的生态修复效果。组建“三合一”审理模式,将辖区受理的涉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交由环境资源审判团队集中审理,实行环境资源案件“三合一”归口审理模式,统一司法尺度,提升环境资源案件审理质量。
2023年以来,龙胜各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审结涉环境资源审判案件11件,其中审结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案件8件12人,判处罚金25000元,有效保护全县渔业资源和水域生态环境,为守护龙胜蓝天、碧水、净土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龙胜各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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