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民事检察监督工作,深入践行“枫桥经验”,努力实现“双赢多赢共赢”理念,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促公信,推进问题有效解决,近日,吉林省双辽市人民检察院邀请三位听证员对办理的一件支持起诉案件开展上门公开听证会。
据了解,申请人董某育有两子,但多年来一直在简易窝棚独自居住,没有劳动能力、没有经济来源,并且疾病缠身。2023年,董某突发脑血栓、冠心病、高血压等多种疾病,每年住院治疗需要高额的医疗费用和生活费用。因需要赡养、医疗等费用,董某曾与两位儿子进行协商,但协商未果。董某遂想要诉诸法律,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根据双辽市人民法院、双辽市人民检察院与双辽市司法局共同签署的《建立民事支持起诉协作配合机制的若干意见》,双辽市人民法院立案庭将该线索移送至双辽市人民检察院。检察机关经初步审查后,认为该案符合支持起诉条件,立案审查。为确保董某的诉求尽快实现,快速化解社会矛盾,发挥以公开促公正的积极作用,案件承办人拟对本案召开公开听证会,由于申请人身体原因行动不便,经批准,听证会在申请人家中进行,既充分考虑了当事人实际情况,也保证了听证人员对于案件公开的参与性。
听证会上,案件承办人对案件的争议事实、当事人诉求进行了详细的说明,出示了相关证据材料,并针对法律适用、支持起诉机制等方面对检察机关的办案意见进行了陈述。听证员在全面听取案件事实的基础上,进行了充分评议,一致同意检察机关的处理意见,对本案支持起诉。听证会结束后,双辽市人民检察院立即向双辽市人民法院发出支持起诉书,支持董某的起诉。法院对支持起诉书的内容予以采纳,并对当事双方进行了调解,双方达成和解协议。
据介绍,下一步,双辽市人民检察院将持续聚焦民生民利,依法积极能动履职,打造弱势群体权益保护绿色通道,坚持把公开听证作为促进社会治理、提升检察公信力的有力抓手,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让当事人有理能讲、有怨能诉、有惑能问。(双辽市人民检察院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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