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吉林省通化市人民检察院举办“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检察助力美丽中国建设”检察开放日活动。市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孟若萍出席活动并致辞。部分省市人大代表、法学专家、人民监督员应邀参加活动。
孟若萍介绍,近年来,通化检察机关陆续开展了“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黑土地保护”“湿地保护”“松花江流域(吉林段)保护”等专项行动,建立了“检察长+河、湖、林、田长”制,积极探索形成了“精准化打击、多元化监督、专业化办案、社会化治理、法治化服务”的生态保护模式,取得良好效果。全市检察机关将进一步健全与行政机关工作协调长效机制,形成生态环境保护治理合力,以检察现代化保障生态文明现代化,以更高站位、更宽视野、更大力度在法治轨道上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高质量发展。
活动中,市检察院第六检察部(公益诉讼检察部)负责人介绍了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开展情况。全市检察机关紧紧围绕党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部署,自觉将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置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中去思考和谋划,综合运用检察职能,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守护生态环境中的积极作用,大力开展公益诉讼检察专项监督活动,坚持“双赢多赢共赢”“诉前实现维护公益目的作为最佳司法状态”和“持续跟进监督”等工作理念,立足主责主业,聚焦工作重点,加强一体化履职,扎实做好环境资源法律监督、资源恢复、线索共享和保护宣传工作,同时加强环资领域制度建设,与行政机关会签了《关于建立“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的意见》等40余个环境资源领域的协作机制,在守护绿水青山中践行了检察使命担当,以检察力量推进美丽通化建设。
与会人员围绕如何进一步做好生态检察公益诉讼工作进行了探讨,提出了建设性意见建议。市检察院将及时对意见建议进行认真梳理,合理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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