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方正县人民检察院举办以“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检察 助力美丽中国建设”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益心为公”志愿者等20余人走进检察机关,交流互动,增进共识,共同推动公益诉讼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据介绍,自2017年公益诉讼制度实施以来,方正县人民检察院不断加大生态环境资源领域案件办理力度。截至目前,共办理涉及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的公益诉讼案件90余件,占案件总量的50%以上。该院向县林草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水务局、农业农村局、乡镇政府等部门制发诉前检察建议70余份,综合采取损害赔偿、增殖放流、补植复绿、异地修复等多种方式,督促行政机关、违法行为人做好生态环境修复工作。通过办案监督水务部门拆除河道范围内违章建筑近800平方米、清理妨碍行洪的沙堆6处;监督生态环境部门清除水体污染源5处,有效地改善了松花江生态环境;监督乡镇政府清除生活垃圾15处,改善了农村人居环境;监督13名犯罪嫌疑人累计向松花江投放鱼苗6873公斤,有力地保护水生生物资源。
为推动构建生态环境保护共建共治格局,方正县人民检察院先后聘任包括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区和村委会干部在内的公益监督员30余人,聘任乡镇干部、医生、教师、企业家等“益心为公”志愿者45名,并与县公安局、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局、林草局等单位建立了协作配合机制,形成了全社会齐抓共管的公益保护合力。
据介绍,下一步,方正县人民检察院将切实增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力度,提升社会公众对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认知度和认同感,推动公益保护意识深入人心。(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方正县人民检察院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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