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形成执行联动工作整体合力,努力提升执行到位率,切实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近日,绵阳三台法院与巴中法院联合开展了“执行110”首次跨区域警务协作。
据悉,绵阳市三台县申请执行人罗某某与被执行人王某某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进入执行程序后,双方当事人在绵阳市三台县法院主持下达成和解协议。不料,约定的履行期限届满后,王某某隐匿行踪,企图逃脱执行。
9月15日,绵阳三台法院向巴中中院通报了被执行人王某某在平昌某宾馆出现的线索,请求协助抓捕。巴中中院“执行110”指挥中心随即通过“执行110”管理系统向平昌法院“执行110”派遣了出警工单,市中院执行局坐镇现场调度。接到工单后,平昌法院“执行110”迅速出警,组织精干力量立即赶往现场,将被执行人王某某控制。
眼见“赖账”无望,王某某主动提出愿意立即履行义务。最终,在平昌法院和三台法院组织调解下,王某某当场向罗某某转账35000元,罗某某放弃下余资金利息7000元,本案执行完毕。
“执行110”跨区域警务协作是突破地域限制,灵活用警,高效用警,快速查控被执行人,有效兑现当事人胜诉权益的重要手段和方法。下一步,巴中法院将以本次执行联动为契机,持续加强完善“执行110”警务联动机制建设,延伸拓展协作职能,助推执行工作提质增效。(巴中中院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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