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黑龙江省鹤岗市绥滨县公安局成功救助一只国家“三有”保护动物黑水鸡,及时移交绥滨县林草局进行专业护理。
9月8日,一位热心群众带着一只尖嘴黑鸟来到绥滨县公安局光明路派出所,称这只鸟在粮库综合楼附近飞不动了,请派出所民警救助。这只尖嘴黑鸟的体型与鸽子差不多,嘴部上端呈红色。民警立即联系绥滨县林草局,经林草局工作人员辨认,此鸟为黑水鸡,系国家“三有”保护动物。随后,民警和林草局工作人员仔细检查了黑水鸡的身体,未发现明显的受伤痕迹。林草局工作人员将其带回进行专业护理,待达到放生条件后,将其放归大自然。
警方呼吁广大群众:如发现落单、受伤或者需要救助的野生动物时,应尽快联系野生动物保护部门或公安机关,由专业救助人员进行救助。让我们共同保护野生动物,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良好氛围。(绥滨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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