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微信 注册登录
010-65363526rmzk001@163.com
首页 > 人民视点 > 正文

黑龙江省林区公安局苇河分局平山派出所开展缉枪治爆宣传

2023-09-08 17:19:05   

为严厉打击、紧密防范涉枪涉爆案件发生,确保辖区社会治安持续稳定,全力推进夏季治安打击整治行动深入开展,9月7日,黑龙江省林区公安局苇河分局平山派出所积极开展打击枪爆宣传活动,助力辖区社会治安稳定。

 

 

活动中,民警通过走访辖区百姓、张贴涉枪涉爆海报、发放宣传材料等多种方式进行宣传与讲解。现场,民警围绕群众关心的“枪爆是什么”“枪爆有什么危害”“发现枪爆问题该怎么举报”等相关问题,进行解答,并向群众详细介绍枪爆物品管理、收缴范围,宣传打击涉枪涉爆违法犯罪的有关法律知识,以真实案例普及私藏枪爆物品对社会、家庭、自身危害以及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和后果,鼓励大家积极提供案件线索。

据介绍,此次宣传活动有效提升辖区群众对“枪爆”的了解及相关安全防范意识。下一步,平山派出所将继续提升对涉枪涉爆违法犯罪的打击和宣传力度,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自觉抵制储存枪支、民用危爆物品的意识,为辖区安全提供坚实后盾。(黑龙江省林区公安局苇河分局供稿)

(责编:张若涵)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山西大同:公益诉讼抓实筑牢观影“安全线”
下一篇:最后一页

人民周刊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人民周刊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作品中是否有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及/或标有“人民周刊网(www.peopleweekly.cn)”“人民周刊”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图片中明确注明“人民周刊网记者XXX摄”或“人民周刊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人民周刊网或人民周刊)”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联系电话:010-65363526 邮箱:rmzk001@163.com